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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日友好医院确定“中日医院”为规范简称

2015-02-21 03:51:49人民网本站编辑查看次数:447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通知,确定中日友好医院规范简称为“中日医院”,今后除正式红头文件。使用公章或有特殊要求使用全称的工作外,一律使用规范简称“中日医院”。

  中日医院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直属医院。1984年10月23日开院,位于北京市朝阳区樱花园东街2号,建筑面积近20万平方米(含在建面积),现开放床位1500张,设有68个临床、医技科室,附设中日友好临床医学研究所及培训中心。医院集医疗、教学、科研、康复和预防保健等多项功能为一体,同时承担中央保健医疗康复任务、涉外医疗任务,以及国家卫生应急队伍基地医院中央本级单位建设的重任,还是国家卫生计生委远程医疗管理培训中心。

 

  据悉,中日医院未来的发展重点将体现在七个方面:培育先进文化;养募优秀人才;规范现代医疗;探求发现发明;创新当代中医;造就优势学科;实施科学管理。以上诸方面,并举协同合一,努力成为“中国医疗界先进的思想源、强劲的动力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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