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金最低标准首次上调 涨10%,迎“11连调”
2015-01-17 08:40:44厦门网本站编辑查看次数:923
今年1月1日起,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涨10%,迎“11连调”。此外,居民养老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也将首次上调,从每月55元提到70元,2014年7月1日算起。同时,我国将逐步建立调整机制,根据物价、工资增长、收入水平等,统筹调整各类人员基本养老金。
居民基础养老金
每人每月增加15元
经国务院批准,全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70元,即在原每人每月55元的基础上增加15元,提高幅度为27.3%,提高待遇从2014年7月1日算起。
此次上调,是我国首次统一提高全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
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
十年连调增长两倍多
在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已实现“十连涨”的情况下,今年迎来第11次上调。据测算,至去年年底,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由2004年的月均647元提高到2000多元,增长了2倍多。
人社部宣布,按照党中央和国务院部署,从2015年1月1日起,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再提高10%,预计将有近8000万退休人员受益。
目前,我国已开始启动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人社部有关负责人透露,今后国家将逐步建立覆盖机关、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和城乡居民的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
此外,2015年起还将提高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待遇标准。国务院决定,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财政补助标准再次提高60元,达到人均380元。个人缴费标准提高30元,达到人均120元。新增资金重点用于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据新华社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