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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国家药品供应保障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台即将开启

2015-01-06 01:10:45赛博蓝本站编辑查看次数:617

   2015年1月1日,健康报刊文称,截至2014年12月19日,天津、江苏、浙江、江西、山东5省(市)的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已与国家药品供应保障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简称“国家药管平台”)互联互通,实现了阶段性预期目标。

  搜索发现,国家药管平台的提法是去年才被屡次提及的一个说法,主要由统计信息中心负责。其背景是国家要把信息化建设作为现阶段医改的突破口,“三医联动”改革要从信息化着手,国家药管平台建设要在顶层设计上统筹规划。

  国家药管平台怎么回事?

  国家药管平台建设目的是为了满足国家卫生计生委药物政策实施监测评估、决策支持的需要,实现药品分类采购、国家谈判、监管预警、决策支持、社会宣传等药品政策服务功能,以及信息标准、数据交换、统计分析与查询、监测评价等数据服务功能。

  2014年10月,国家卫生计生委统计信息中心与委药政司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国家药品供应保障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卫办药政函〔2014〕980号),天津等5个试点省开展了省级药采平台与国家药管平台联通、规范建设、统一药品编码等工作,年底前后将实现药品集中采购数据在国家和省级平台的交换共享。

  频频加速

  此后,国家卫计委屡屡召开会议加快国管平台建设。

  2014年10月29日,卫计委统计信息中心召开会议,主要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基本功能规范研讨会,围绕省级平台应具备的采购、结算、配送等基本功能和相关辅助功能展开讨论,对于和国家药管平台的对接的省级药品招标采购平台需要具备的功能进行了规定。

  2014年11月19-20日,卫计委再次召开会议,进一步征求相关专家和联通试点省对《基本功能要求》的意见。

  11月25日,在国家卫生计生委领导和相关部门的支持下,国家卫生计生委统计信息中心决定开展《药品集中采购统计分类编码标准》工作,由药物信息管理处牵头并邀请卫生发展研究中心支付制度与医学编码研究中心作为合作单位,共同研究制定药品集中采购统计分类编码标准制定工作。

  国家卫生计生委统计信息中心于12月5日在浙江杭州召开了《国家药管平台药物政策执行监测指标体系》讨论会,主要是为更好地将数据转化为辅助领导决策的统计指标,国家卫生计生委统计信息中心委托北京大学公卫学院杨莉教授研究制定了本套监测指标。

  北京大学公卫学院杨莉教授介绍了《国家药管平台药物政策执行监测指标体系(初稿)》的研究方法、研究过程和初步结果,从药品招标、采购、配送、结算四大环节和药品的可及性、可负担性、质量、合理用药等五大监测目标两个维度构建了一套核心指标(23个)和一套分析指标(103个)。

  数据分析监控医院用药?

  通过上面描述,可以看出这个国家药管平台是信息平台,和各省药品集中采购中心对接后,对于药品将实现从招标、配送、使用、和结算等四大环节都实现监测,未来国家分类采购、国家药品价格谈判机制等谈判价格都将在这个平台上进行公示。招标中心可依此进行采购。

  从北大教授制定的监测指标来看,大数据的收集只是第一步,未来对这些数据分析才是最为主要的。

  如同在新闻里面提到,对于数据从可及性、可负担性、质量和合理用药等进行系统分析,这可能才是建立国家药管平台的意义所在。而有了这个平台后,医院的用药将被暴露在卫计委的系统上,对于不合理处方点评等将会更加细化和有据可查,医院用药将会受到全面监管。

  药企迎来4大难

  那么,各省级药品采购中心和国家药管中心对接后,对于药企将会带来何种变化呢?

  首先,药品价格将更为公开透明。现在各省的药品招标时都会参考多个省份的中标价格,但是其参考的范围毕竟是有限的,而和国家药管中心对接后,药品价格会公开、透明,药价再无秘密可言。

  其次,按照规划,这个监测是包括从招标、配送到用药结算的各个环节,目前各省招标参考主要还是中标价格,如果监测到结算环节,在目前二次议价逐渐推广的情况下,药品价格几乎成了公开的秘密,二次议价后是不是会很快成为全国统一的价格,这对于药企价格维护将带来极大的挑战。

  另外,除了药品价格监测外,据新闻报道,这个国家药管平台还将会有公示制度,此前,卫计委等一直强调建立黑名单制度,各省虽然相继出台,国家药管平台建立后,黑名单制度预计将会发挥更大的作用,一旦企业在省市进入了黑名单后,在国家平台上进行公示,企业是否会因此面临失去全国市场的风险呢?

  最后,国家药管平台对医院用药带来直接的约束,此前药品滥用、大处方可能会受到直接约束。当然,这个平台起到作用的第一步是这个数据是可以公开的,而不是围墙内的秘密。

  值得注意的是,年前,接受人大常委会联组审议和专题咨询时,发改委主任徐绍史也提到,积极探索把药品采购逐步纳入到全国统一的资源交换平台上去,公开透明,实行不良记录,查处违法违规。

  发改委的统一平台和卫计委的国家药管平台是一回事吗?公开资料显示,2014年6月,发改委曾经就建立公共资源的统一交换平台征求过意见,不过,这个统一的交换平台并未提到医药。

  如果是发改委的资源交换平台上又加入了药品的话,那么,等于被骂了好多年的药品招标,多次被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案废除政府办的药品招标,现在极有可能出现两个婆婆,企业会更加迷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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