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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胞入住养老院 享受与厦门户籍老年人同等的待遇

2014-12-29 02:05:07海西晨报本站编辑查看次数:653

  晨报讯(记者 曾昊然)厦门有很多台湾同胞,如果他们想办养老机构怎么办?李龙说:“我们鼓励台湾同胞办养老服务机构。允许台湾同胞在厦兴办、营运养老服务机构,独资、合资、合作都可以。”同时政策还允许台湾同胞参与厦门市公建养老服务机构的经营,即公建民营养老机构的承包。 台资办非营利性养老机构,享受与大陆居民开办养老机构同等的床位建设补贴、床位运营补贴、床位综合责任险补贴以及水、电、管道燃气的价格优惠。

  而台湾同胞在厦养老、入住养老服务机构,享受与厦门户籍老年人同等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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