载入中...
新闻
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资讯频道 >> 卫生医改 >> 查看内容

卫计委:流动人口办理准生证繁琐是误解

2014-11-20 10:46:49环球网本站编辑查看次数:538
    核心提示:针对流动人口办理计划生育服务证(俗称“准生证”)手续繁琐的问题,国家卫生计生委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司司长王谦告诉环球网记者:“这是社会各界的一个误解,流动人口夫妇办理‘一孩’生育服务登记,不是一个审批,只是一个登记制度”。

  11月18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召开《中国流动人口发展报告2014》发布会。针对流动人口办理计划生育服务证(俗称“准生证”)手续繁琐的问题,国家卫生计生委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司司长王谦告诉环球网记者:“这是社会各界的一个误解,流动人口夫妇办理‘一孩’生育服务登记,不是一个审批,只是一个登记制度。”

  王谦说,以前有一些流动人口夫妇对于在哪登记很纠结。为此,2012年,原国家人口计生委下发《关于方便群众办证的通知》,对备受诟病的计划生育服务证的办理办法做出调整,简化流动人口办理准生证手续。

  流动人口夫妇在户籍地和流入地都可以办理办理第一个子女生育服务证(登记),实行首接责任制,不能互相推诿;两地之间信息的沟通,通过计生系统内部的信息系统来沟通,不再需要老百姓来回跑;如果由于流动育龄夫妇多地多次流动,哪个地方都无法证明婚育情况,或者信息核实确实存在困难的,那么本人签署一个“生育第一个孩子”的承诺书,即可办理生育服务证(登记),不再需要提供其他证件。

  据悉,2013年3月,国家正式启用流动人口系统“办理一孩生育服务登记承诺书管理库”。到目前为止,共接收各地上传的承诺书34000多件。

  王谦说,如果是以前,这些流动育龄夫妇可能会遇到“踢皮球”的情况。而现在可以通过签署“生育第一个孩子”承诺书的方式,来办理生育服务登记,方便多了。另外,对于极个别办证还是遇到麻烦的情况,我们将一事一协调处理。

  生育服务登记,是指流动人口在居住地办理生育服务登记,代表流动人口育龄夫妻能在居住地享受一些基本计生服务和生育保险。

已有0条评论,共有0人参与
最新评论
  • 暂时还没有评论...
0.3347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