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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进口台湾食品屡现不合格 “违规添加”成主因

2014-07-29 09:16:32厦门日报本站编辑查看次数:582

   不合格进口台湾食品比例图


   东渡检验检疫局在上半年进口的台湾食品中共检出卫生安全项目不合格55货物批,占东渡口岸不合格进口食品的七成以上。其中,“违规添加”共计16批次,占不合格原因的近30%。


   “违规添加”导致不合格批次走势图

   如果进行横向对比,据统计,2013年台湾食品中因为“违规添加”导致的不合格批次占20.3%,2012年占27.7%,仅次于微生物项目不合格。东渡检验检疫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如今“违规添加”已成为台湾进口食品不合格的一大主要原因。


   琳琅满目的台湾食品如今已是众多大陆游客来厦必买的特色“伴手礼”,厦门也是台湾食品登陆大陆市场的最大口岸。
   昨日,作为口岸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厦门东渡检验检疫局公布了今年上半年台湾食品质量检出情况,其中“违规添加”成为台湾食品不合格的主要“元凶”。
   揭秘
   哪些“违规添加”?
   根据东渡检验检疫局官方提供的内容,进口台湾食品中违规添加的物质主要包括三类。
   第一类,违规添加食品添加剂或营养强化剂
   官方称,在小馒头或饼干中添加色素柠檬黄、日落黄,在豆腐乳中添加苯甲酸,在鱼松中添加乳酸钙,在某饮品中添加玻尿酸,在酱油中添加对羟基苯甲酸丁酯等等,都是检测中发现的。
   第二类,违规添加保健品药材
   如在固体饮料中添加麦冬、川芎、当归、牛樟芝,在糖果中添加何首乌等。
   第三类,违规添加非食用物质
   如在膨化食品中添加滑石粉,在竹炭花生中添加植物炭黑,在果蔬汁饮料中添加苹果多酚、赛洛美、核黄素,等等。
   分析
   问题出在哪里?
   2014年可谓是台湾食品风波不断的一年,国家质检总局曾先后发布台湾糖果违规使用甜味剂的警示通报和台湾永和豆浆被检出转基因成分的质检信息。
   厦门检验检疫专家介绍,其实有很多台湾食品被退运的原因是两岸食品相关法律法规存在不一致,而很多来自台湾的经销商并不了解中国的食品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
   例如,中国大陆和台湾地区食品添加剂的标准不一致。如防腐剂苯甲酸在台湾地区允许在豆腐乳中添加,添加限量为≤1.0g/kg,而在中国大陆的《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1中则不允许添加;另外,对羟基苯甲酸丁酯仅在台湾地区被允许使用。
   同时,台湾保健食品市场巨大,已成为台湾食品的特色产业,经销商希望能够以普通食品的名义打开大陆市场。台湾的保健品主要包括茶、酒、蜂制品、饮品、汤品、鲜汁、药膳等,原料一般包含营养强化剂、中药材或动植物萃取液等被证明具有功能性的成分。
   还有个别经销商片面追求食品的新、奇、特,在普通食品中添加保健成分,采用食品原料的混搭,从而容易催生新的食物品种,造成国家标准引用的缺失。
   建议
   食品安全标准  两岸要多交流
   针对台湾食品的“违规添加”问题,检验检疫部门建议,首先加强中国大陆与台湾地区就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方面的交流与沟通,防止两岸因标准差异而导致进口货物退运或销毁给企业造成的损失;其次,加强口岸食品成分鉴定能力,防止进口食品出现标签欺诈问题,如存在“挂羊头卖狗肉”或者部分配料未标识的现象;同时,还应严格落实进口商主体责任,督促进口商优选生产企业及产品,将经销商多次进口不合格食品的行为纳入企业诚信管理系统,督促企业诚信经营,合法销售。
   案例
   新食品“酵素油”
   无标准遭退运
   今年2月,1批重360.73千克的酵素油被厦门东渡检验检疫局退运。该批来自台湾的酵素油由85%的植物油和15%的植物发酵液混合而成,此类食品目前尚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而进口企业也未就此类食品提出申请并取得许可资质。
   这事实上就是个别经销商片面追求食品的新、奇、特,“催生”出新的食物品种,造成国家标准引用缺失的具体实例。
   根据《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进口尚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品,或者首次进口食品添加剂新品种、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进口商应当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的安全性评估材料。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作出是否准予许可的决定,并及时制定相应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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