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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种医疗费用 报销快又准

2014-05-21 08:59:53厦门晚报本站编辑查看次数:625

  【四种情况】

  1 参保身份变更、统筹冻结期间的医疗费用

  2 门诊超20次挂号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3 非恶意中断补缴符合条件可予以报销的医疗费用

  4 其他本地已刷卡但未正常结算的医疗费用

  记者昨日上午从市人社局获悉,市社保中心研发出医疗费用简易报销系统,并于近期投入使用。该系统投用后这些工作都可以在网上完成,不仅极大提高了工作效率,也保证了报销的准确性。

  新投入使用的医疗费用简易报销系统主要解决参保人所持的医疗费票据,是在本地医保定点机构就诊,属享受医保待遇期间,因四种情况(见左表)已刷社保卡却未能通过社保卡即时结算的医疗费用。

  据介绍,该系统投用后,最突出的变化就是“快”。过去,经办人员需要通过人工辨识清单中少则几项,多则达几百项的收费信息,再根据医保目录、物价等信息一一比对,判断每条收费是否为医保范围,是否有自付比例,是否超物价标准等,才能在系统中逐条录入收费信息。现在,通过与医院数据库的联网,系统可直接调取参保人在医院信息系统中的刷卡消费数据,无需人工录入报销条目,极大地提高了经办效率,患者报销至少可提前5天。

  据悉,2012年、2013年,全市各社保中心所受理经办的简易报销系统适用的几种报销类别申请分别为1385人次及1374人次,人工录入审核相关医疗票据清单金额则分别达到867.62万元及1113.48万元。系统投入使用后,这部分清单的录入可基本全部实现电子化,在一定程度上减轻经办压力的同时,更可将录入的错漏率降到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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