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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孕妇碘营养水平不足

2014-05-16 09:54:03厦门日报本站编辑查看次数:982

碘缺乏病调查工作开展中。

市、区疾控工作人员开展碘缺乏病情监测。

碘缺乏病资料图。

  厦门靠海,厦门居民常吃海鲜不缺碘的观念得转变了。今年的5月15日是我国第21届“防治碘缺乏病日”,今年的宣传主题是“科学补碘、保护智力正常发育”。近日,市卫生局、市疾控中心发布《厦门市居民2013年碘营养状况报告》,城区和农村的饮用水的含碘量检测结果显示,厦门仍属于缺碘地区。普通人群的碘摄入处于适宜状态,不存在碘摄入过量状态。要引起重视的是,通过尿碘抽检显示,无论城区还是农村孕妇的碘营养水平都处于不足的状态。

  对此,疾控专家提醒市民,孕妇除了正常食用碘盐外,还应经常食用富碘海产品(海带、紫菜等)或补充富碘维生素,以保证母子的共同需要。

  全市人均每日食用盐摄入量中位数为6.3g

  去年,厦门市疾控中心改变原有只针对8-10岁儿童碘营养水平的监测模式,开展针对各类人群的碘营养水平的监测,及时发现碘缺乏防控工作中的新问题,指导厦门居民科学补碘工作。

  1995年,我市经过调查确定为碘缺乏病中度病区后,坚持以食用盐加碘为主综合防治措施,取得了显著的防治效果,2000年全市达到实现消除碘缺乏病阶段目标,且一直保持在消除碘缺乏病目标标准。

  2013年,市疾控经过调查,厦门市居民碘盐覆盖率为98.5%,合格碘盐食用率为97.9%,8~10岁儿童甲状腺肿大率为1.5%,8~10岁儿童尿碘中位数为164.7μg/L,尿碘含量低于50μg/L的比例为9.0%,继续保持在国家消除碘缺乏病标准范围内。

  对饮用水水碘含量监测显示,厦门仍为缺碘地区。经过检测,厦门城区自来水厂出厂水水碘含量均值7.5μg/L,末梢水水碘含量均值为6.0μg/L。厦门农村自来水厂出厂水水碘含量均值为5.0μg/L,末梢水水碘含量均值为4.5μg/L。城区和农村饮用水的含碘量均低于10μg/L,仍为缺碘地区。

  市疾控中心采用国家推荐三日称量法深入城区和农村居民家中开展日人均食用盐摄入量调查,结果显示,全市居民人均每日食用盐摄入量中位数为6.3 g;城区居民人均每日食用盐摄入量中位数为5.6 g,农村居民人均每日食用盐摄入量中位数为7.0 g(城乡居民人均每日食用盐摄入量差异无统计学意义),因此根据碘盐加碘标准(25μg/ g)推算,在不考虑各类损失的情况下,我市居民理论上通过食用碘盐,每日平均摄入碘量为150μg左右,其中城区居民为140μg,农村居民为175μg。

  通过抽查全市6个区的1680份居民户家中的食用盐含碘量,结果显示:碘盐覆盖率为98.5%,合格碘盐食用率为97.9%,碘盐合格率为99.4%,各项指标继续保持国家消除碘缺乏病标准;从1995年的碘盐覆盖率为0.44%、合格碘盐食用率为0,逐年上升,2001年以来厦门市的居民居民户层次的碘盐覆盖率和合格碘盐食用率始终保持在90%以上。

  我市8-10岁儿童甲状腺肿大率为1.5%,从2001年以来8~10岁儿童甲状腺肿大率持续保持在5%的国家消除碘缺乏病标准以下。

  孕妇尿碘处于不足状态

  市疾控对我市城区和农村的8-10岁儿童、成人(除哺乳妇和孕妇)、哺乳期妇女、孕妇尿碘水平抽查检测结果显示:

  全市18-45岁成人尿碘中位数为128.3μg/L,哺乳期妇女尿碘中位数为108.1μg/L,8~10岁儿童尿碘中位数为164.7μg/L,上述三类人群的碘营养都处于适宜状态。

  但应引起重视的是,8-10岁儿童、成人尿碘水平不能代表孕妇和哺乳期妇女的碘营养水平。无论城乡,孕妇尿碘总体处于碘营养不足状态。全市孕妇尿碘中位数为114.2μg/L,尿碘含量低于150μg/L的比例达66.0%;其中农村孕妇尿碘中位数为116.0μg/L,尿碘含量低于150μg/L的比例达67.9%。城区孕妇尿碘中位数为112.2μg/L,尿碘含量低于150μg/L的比例达64.0%;无论城区还是农村,孕妇的尿碘中位数都低于150μg/L适宜水平。

  根据上述检测结果,我市城区和农村的8-10岁儿童、成人碘营养水平总体都处于适宜状态,不存在碘过量问题;哺乳期妇女虽也处于适宜水平,但为适宜水平的低限(接近100μg/L);孕妇碘营养不足,要高度重视。

  孕妇应多食用

  富碘海产品

  疾控专家强调,由于碘缺乏病是外环境缺碘导致机体摄入碘量不足所致的地球化学性疾病,外环境的缺碘状态不可能改变,因此儿童、成人等人群要坚持食用碘盐;对于因疾病不能食用碘盐的家庭,除病人外,家中其他人员也要食用碘盐;孕妇、哺乳妇对碘的需要量较其他人群大,因此除了正常食用碘盐外,还应经常食用富碘海产品(海带、紫菜等)或补充富碘维生素,以保证母子的共同需要。

  该专家建议我市的各级妇幼保健机构在孕妇、哺乳妇检查期间,开展孕妇、哺乳妇的碘营养水平检测和有针对性的碘营养指导,以杜绝碘缺乏所造成的危害。

  【小贴士】

  碘营养评价标准

  世界卫生组织/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国际控制碘缺乏病理事会提出的标准:

  6岁以上一般人群(除孕妇和哺乳期妇女外)碘营养状态:尿碘中位数<100μg/L为碘缺乏,100-199μg/L为适宜,200-299μg/L为碘营养充足,≥300μg/L为碘过量;

  孕妇碘营养状态:尿碘中位数<150μg/L为碘缺乏,150-249μg/L为适宜,250-499μg/L为碘营养充足,≥500μg/L为碘过量;

  哺乳期妇女碘营养状态:尿碘中位数<100μg/L为碘缺乏,≥100μg/L为适宜。

  【链接】

  碘摄入过量引发甲状腺恶性肿瘤?

  碘对人体的生命活动十分重要,必须保证适宜的摄入量。已有充分的科学证据表明,碘缺乏和碘过量均会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

  但是,长期摄入过量的碘也会扰乱甲状腺正常功能;碘摄入过量与甲状腺恶性肿瘤的发生关系已成为近年来国内外研究关注的热点。中国医科大学滕卫平教授经过五年前瞻性流行病学研究发现在碘摄入充足地区,未发现碘摄入量与甲状腺癌存在显著的相关性。欧洲学者对人群开展的病例—对照研究结果显示,甲状腺癌发生率与人群膳食碘摄入量及趾甲中的碘含量无相关性。WHO认为,碘摄入充足地区的甲状腺滤泡癌发病率低于碘缺乏地区。因此,目前尚未有明确的科学证据表明食盐加碘或碘摄入过量与甲状腺恶性肿瘤的发生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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