载入中...
新闻
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资讯频道 >> 今日热点 >> 查看内容

533种低价药取消最高零售价

2014-05-09 10:02:43厦门日报本站编辑查看次数:784

     国家发改委8日宣布,为鼓励药企生产低价药积极性,减轻患者使用高价药的负担,国家取消283种低价西药和250种低价中成药的最高零售价,涉及1100多个剂型。
   如何执行?
   日均费用标准:西药不超3元,中成药不超5元
    近日,国家发改委印发的《关于改进低价药品价格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对低价药品取消最高零售限价,生产经营者在不超过规定日均费用标准前提下,根据药品生产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自主制定具体购销价格,形成更加灵敏反映市场供求的定价机制。
   《通知》明确,低价药品日均费用标准为:西药不超过3元,中成药不超过5元;对因成本、价格或用法用量发生变化导致具体品种日均费用发生变动的,要及时进入或退出低价药品清单。
   《通知》要求,药品生产经营者应当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原则合理确定价格。各地价格主管部门要做好生产成本和实际购销价格监测工作,对价格变动频繁或幅度较大的,要加强调研,必要时开展专项调查;对不合理的提价行为,要依法重点监管,并向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医疗保险等有关部门通报情况;对价格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
   《通知》强调,各地价格主管部门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完善采购办法,推进支付方式改革,促进用药结构优化,减轻患者总体医药费用负担。
  

   为何松绑?
   低价药利薄:企业不愿产医院不爱用
   发改委列出的低价药品种高达533种,相当于2000多种医保报销药品数量的四分之一。
   低价药利薄,企业不愿产医院不爱用,导致许多低价优质经典药常常短缺甚至断货,其中不乏抢救生命用药,如临床中用的最多的治疗心衰的地高辛(一片只有几分钱)、西地兰、心脏手术必需的鱼精蛋白等。
   最高零售限价的“松绑”,有利于避免价廉物美的药品短缺、停产,以致大量改产高价药,加重患者经济负担。不过业内人士认为,单是生产环节政策调整,对留住低价药影响有限。
   众所周知,国内医药市场低价药逐渐退出,除了生产者觉得无利可图外,还有一个重要原因是“以药养医”。本来用几角钱一支的青霉素就可以解决问题,就因为医院可提“回扣”太少,医生更愿意选用单价高达数十元的头孢类药物。受“以药补医”的影响,采购的药品价格越贵,医院获得的药品加成越多,药品成为医院赢利的工具之一。
   可见,要改变低价药“叫好不叫座”问题,还需加快医改,让医院愿意采购、医生愿意开方。当前尤应加快推进医保付费方式改革,提高医疗机构主动节约成本、控制费用的意识,调动其优先使用低价药品的积极性。
  

   分析
   低价药“松绑”
   不会致价格普涨
   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昨日表示,低价药品大多是生产企业众多、竞争比较激烈的药品,放开最高零售限价,市场实际交易价格不会出现普涨现象,原因如下:
   价格主管部门将加强监管,防止经营者滥用自主定价权。
   将针对低价药品进一步完善招标采购政策,确保通过竞争形成合理价格。
   即使一些药品因原辅材料上涨需要调整零售价格,由于有日均费用控制,价格变动可控,而且对低价药品报销标准比较高,基本不会增加患者负担。
   低价药品和高价药品之间大都存在一定替代关系,合理调整低价药品价格,有利于调动企业生产供应低价药品的积极性,有利于医疗机构优化用药结构,减少高价药品使用,总体上有利于医药费用下降。

已有0条评论,共有0人参与
最新评论
  • 暂时还没有评论...
0.8558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