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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药监总局:网上购药应核证 境外代购不可信

2014-05-08 08:47:18厦门日报本站编辑查看次数:589
    针对我国电子商务的不断成熟,互联网药品交易迅速发展的现状,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7日发布信息,提醒消费者在网上购药时应核实售药网站资质和药品批准文号,不可轻信网上代购药品。
    食药监总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我国网上售药必须要具有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核发的《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资格证》。凡是向个人消费者零售药品的,首先应当是实体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符合自建网站审批管理规定。取得在网上售药资质的企业,都应该在网站的醒目位置上标注资格证书编号,供消费者查询核实。
    目前,经药监部门批准在网上合法销售药品的药品零售企业有184家。食药监总局提醒,某些网站发布的药品广告宣称能治疗某种疑难杂症的秘方药、高科技新药、便宜进口药、神奇疗效药,或者使用“药到病除”“肯定能好”等绝对化语言,销售这些所谓“灵丹妙药”的网站很可能就是违法网站。还有一些网站,大肆宣传所售药品的研发或生产单位,并冠以国际性、世界性的头衔,像这样的厂家、机构大都是空壳或皮包公司。因此,特别提醒消费者,在网上看到类似宣传一定要有所警惕,主动核实售药网站资质和药品批准文号,避免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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