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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獒突然撒野隔着栏杆撕咬男童

2014-04-10 09:02:09厦门日报本站编辑查看次数:590

 

 被咬得血肉模糊的小豪。

 


   事发现场


   昨天,一提起狗,6岁男孩小豪(化名)的眼里全是恐惧。4月6日晚上,他在一户民宅栏杆外被一只藏獒咬伤,右手留下两个深深的伤口,头部、脖子、手臂也都有伤痕。目前,孩子的治疗费已经花了1600多元。


   现场
   男童民宅外遭藏獒袭击


   事发当晚7点50分左右,住在集美杏林村一出租房的黄女士带儿子小豪出门。5分钟后,在苑西路和苑亭路交叉路口,意外发生了。
   “我要去尿尿,一辆车开过来,我就跑到围墙那边躲着,然后一只大狗就把我拖了过去。”小豪所说的围墙,位于苑西路2号一栋民房外。
   目击者告诉记者,当时一辆白色轿车开过来,按了一下喇叭,一只放养在院子里的藏獒就冲到小豪所站位置旁的围栏,趴着栏杆吠叫。小豪被吓住,藏獒就从里面伸出爪子撕扯小豪的头,嘴巴也从栏杆间的缝隙探出来,咬住小豪的手。
   见状,黄女士冲过去,拼命把小豪往外拉。随后,小豪被紧急送往第一医院杏林分院,医生说情况严重,又把小豪转送到中山医院。根据黄女士提供的照片,当时小豪的右手伤痕累累,其中有两个明显的犬牙伤口,头部出血,脖子上也有伤痕。小豪的伤口暴露程度为最严重的三级,医生建议住院治疗,但因为小豪受到惊吓,心理状况不适合住院,于是每天在医院治疗后再回家养伤。

   调查
   藏獒主人疑为酒店房东


   昨日下午,记者前往藏獒的主人家,想了解情况。一名男子到院门口告诉记者,他只是打工的,房子主人不在家。记者在院门口刚站立不久,一只藏獒便冲到记者身前,隔着栏杆想要冲出来,颇为吓人。
   记者注意到,院子里当时停着一辆路虎和一辆宝马。有说法称,房子主人为附近蓝湾半岛酒店的老板,不过该说法未能得到证实。根据记者初步了解的情况,房子主人也可能为该酒店的房东。记者尝试通过杏林社区居委会联系房子主人,居委会一名负责人让记者自己上门去找,还表示,家长没有看好孩子,双方都有责任。


   索赔
   双方各执一词协商不成


   黄女士报警后,由于涉及民事纠纷,民警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但双方各执一词,诉求差异很大,因此调解不成,警方建议小豪的家人寻求民事诉讼。黄女士告诉记者,藏獒的主人称狗咬人赔个几百元就够了,可是截至昨晚,小豪的医疗费已经花了1600多元,后续还要治疗,且孩子受了严重的惊吓,心理上也落下阴影。


   【律师说法】


   狗无故伤人
   主人应负全责


   记者咨询了福建金海湾律师事务所的郑志宁律师。郑志宁介绍,饲养的动物造成别人人身伤害的,由主人承担赔偿责任,他解释,如果不是孩子逗狗引发伤害,狗的主人就应该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主要包括医疗费、大人照看小孩的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如果构成残疾,还要有残疾赔偿金。

  【相关法规】


   饲养烈性犬
   岛外暂无限制


   市民是否可以在家中饲养藏獒之类的烈性犬?记者咨询了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和市公安局,得到的说法均是岛内有规定,对岛外则没有。
   记者了解到,岛内禁养28种烈性犬,藏獒也包括其中。此外,《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五条规定,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或者放任动物恐吓他人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而驱使动物伤害他人的,则要拘留并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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