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人因欠五万手术费 颅骨被取下1年多无人给装上
荣兰枝和凌娟母女俩
“在这里面用酒精浸泡的,是我女儿的头盖骨,比大人撑开的手掌还大些,动手术取下快一年半了。”昨日,年近六旬的荣兰枝流着泪说。“我看着都害怕,妈妈平时都是藏起来不让我看到。”一旁摸着拐杖坐在沙发上的凌娟插言道。
头盖摘去没一月插着导管“被出院”
“俺女儿得的又不是什么绝症,只要把她的头盖骨用合金缝上,就能变成正常人了,她才30多岁,要是不治太亏了!”昨日上午,在漯河市源汇区辖区一处堆满杂物的出租屋内,荣兰枝小心地搀扶着女儿凌娟,教她如何拄杖进行康复性走路练习,走不一会,又小心翼翼地将她扶到约8平米大的房内坐下。
59岁的荣兰枝,是驻马店市西平县权寨镇人,女儿凌娟今年34岁。凌娟和漯河市的丈夫刘某结婚10多年了,育有一女儿今年已11岁。
2012年11月10日,凌娟在家中多次出现头痛、恶心、呕吐等症状,被丈夫家人紧急送往漯河市二院进行救治,确诊为颅内动脉瘤。在市二院住院治疗10天后,凌娟转入市中心医院神经外科进行开颅手术。也就从那时,凌娟不仅没了头盖骨,也失去了家庭。
“当时女儿的病情危急,抢救不过来就是人财两空,女婿一方总共拿出4万多就放弃了。”荣兰枝说。记者从荣兰枝提供的票据上看到,凌娟在漯河市二院、中心医院住院治疗期间,共花费医药费12万多元。“我们娘家不能见死不救,尽管债台高筑还是筹集了8万元的治疗费。”荣兰枝说,最让她痛心的是:手术后不到一个月,女儿就不得不出院了。“出院时,我女儿头盖骨还没有修复,身上还插着两根引流管!”
“从医院回到家里,丈夫把我身上戴的引流管剪断。平时我生活不能自理,大小便弄到床上就会挨打……”听到女儿在家里受到非人待遇,荣兰枝多次上女婿家评理,但结果对方变本加厉。一咬牙,她用板车把女儿从女婿家拉走,租间小屋边给女儿看病边照顾生活。
“女婿不拿治疗费和生活费,我又没经济来源,我们怎么生活啊!”2013年6月,荣兰枝到郾城区妇联求助,在郾城区妇联、郾城区法律援助中心的援助下,凌娟将丈夫告上法庭。
官司虽然打赢了执行不来一分钱
法庭上,凌娟的丈夫刘某说:“当时给凌娟治病,我花去了6万元,都是四处筹借的;现在我自己没有固定工作,还要抚养女儿,没有钱;我愿意接原告回家,挣来钱了给凌娟抚养费,挣不来钱也没办法。”
最后郾城区法院判决:被告刘某要支付原告凌娟每月抚养费350元,自2013年5月23日起直至凌娟恢复自理能力或凌娟愿意跟随被告生活止;被告刘某在判决生效后30天内,支付凌娟10000元医疗费。
官司打赢了。但凌娟至今没拿到一分钱。荣兰枝又多次申请法院强制执行。郾城区法院执行庭的法官告诉记者,执行人员想了很多办法,但被执行人刘某始终找不到。
“1年多了,女儿还没安上头盖骨。”采访中,荣兰枝唠叨最多的,就是这句话。虽然母女俩每天在租赁小屋内靠捡菜叶艰难度日,但令她稍稍安慰的是:女儿的记忆力大面积恢复,言语和走路能力日渐增强,彻底康复大有希望!“但我每天最愁的,是医疗费没有着落。深夜里我常在梦中惊醒,想来就心痛。”荣兰枝说。
有五万元手术费 她就能恢复正常
“凌娟由于经常来复查,我非常了解她的病情,她各方面都恢复很好,甚至有点出人意料。”在漯河市中心医院神经外一科,主治医师应建有告诉大河报记者,“下一步需要进行脑积水分流手术,安装钛镁合金材料进行颅骨修补,再休养一段时间,她就有可能恢复到正常人的身体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