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过期药品大多去向不明 人大代表呼吁立规补空白
2014-03-12 10:18:09海峡导报本站编辑查看次数:596
过期药去了哪儿?全国人大代表王敏说,经调查,我国药品约80%流向医院,零售药品只占20%左右,过期药品存放的“大头”应是医疗机构。然而,医疗机构大都不愿自行报损处理,承担损失,对过期药品的处理一般是“层层退回”。“医院为了避免风险,药品一般在近效期三个月时,就全部退回药品供货商,药厂业务员再以成本价向供货商回收。”王敏说,“过期药品回收后去了哪儿,究竟采用什么方式进行销毁,会不会回流到市面上?目前,这都是问号,操作不透明、不规范,法律法规层面上没有具有约束力的强制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