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师跳槽应“落地签注”
现行的医师执业注册流程,成为一些地区和医疗机构阻止医师跨地区流动的“壁垒”。针对这一情况,记者从连线中获悉,我市的全国政协委员陈修茂将在全国两会期间建议,改革医师执业注册流程促进人才流动,有利于形成高层次医疗人才的多点执业和良性流动。
厦门有医院受困扰
记者:这提案是依据什么背景提出的,厦门有这方面的困扰吗?
陈修茂:当前,倘若原服务医院及卫生行政部门不同意,则执业医师无法在异地执业。因为按照有关规定,目前我国执业医师变更注册地点的基本流程依次为:1.拟聘用单位在变更执业地点申请表上盖章;2.原单位在申请表上盖章;3.原单位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在申请表上盖章;4.原所在地的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即卫生厅盖章(跨省份变更执业地点时);5.拟执业地点的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盖章;6.拟执业地点的卫生厅盖章(跨省份变更执业地点时)。
这样的流程成为一些地区和医疗机构阻止医师跨地区流动的“壁垒”,如厦门长庚医院等医疗机构在聘用外地医师时常常发生因原执业医疗机构不同意放人,而拒绝为其在《医师变更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盖章,导致执业医师因无法变更执业注册地点,未能异地执业的现象。
应取消两项“盖章”
记者:针对这一现状您有什么建议呢?
陈修茂:建议卫生部等国家相关部门对此开展专题调研。研究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和《医师执业注册暂行办法》(卫生部令第5号)的有关规定,取消执业医师变更注册的流程中需要原执业单位盖章和原执业单位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盖章的规定,改为“落地签注”,即执业医师只要凭其与聘用单位签署的协议合同等有关证明,在聘用单位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办理注册手续即可,以促进卫生人才合理顺畅流动。
为避免由此可能带来的基层及边远缺医少药地区执业医师的流失,建议在基层及边远缺医少药地区可采取定期服务合同等方式进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