载入中...
新闻
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资讯频道 >> 埠外新闻 >> 查看内容

最高人民法院:对“医闹”犯罪行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14-03-10 08:56:26厦门日报本站编辑查看次数:487
      “对于杀死医生等严重侵害医生权益的犯罪行为,人民法院会对其犯罪行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这是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程新文9日接受最高人民法院网在线访谈时强调的。
      据了解,最近各地相继发生一些医患纠纷,有的“医闹”甚至杀死医生或者押着医生游街。对此,程新文指出,“近年来,人民法院受理的医疗纠纷案件呈上升趋势。我们也注意到,有些患者在解决医疗纠纷过程中采用过激的方式维权。人民法院和相关职能部门依据其违法乃至犯罪情节的轻重,对其进行了相应的处理。”
      程新文强调,对于杀死医生或者押着医生游街等严重侵害医生生命权、健康权和人格权的犯罪行为,人民法院会对其犯罪行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也将通过民事审判活动依法维护患者和医方的合法权益,通过裁判的示范效应,规范和引导患者通过正当途径,依法理性维权,以共同构建健康良性的医患关系,从而维护社会的和谐秩序。
已有0条评论,共有0人参与
最新评论
  • 暂时还没有评论...
1.1079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