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妇幼保健机构获1.04亿元补助资金
2014-01-10 14:18:02东南快报本站编辑查看次数:589
昨日,省卫计委下发的《关于印发福建省妇幼保健机构基本设备达标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中指出,为提高妇幼卫生服务能力,2013年省级财力超收安排1.04亿元,补助全省市、县级妇幼保健机构配置基本的医疗保健设备,使全省市、县(市)妇幼保健机构彩超、生化分析仪、X光机拥有率达100%,妇女保健、儿童保健、健康教育主要设备配置达到国家基本标准。
此次,对市、县级妇幼保健机构急需购置的设备,采取分类方式给予一次性补助,补助标准分为4类,补助市、县级保健机构81所(其中市级7所,县级74所),总资金10400万元。其中,福州市的12个区、县(市)的妇幼保健所(院)和市妇幼保健院共获得补助126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