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医大杀医案被告彩春锋一审被判无期
2013-12-25 10:33:22厦门日报本站编辑查看次数:673
图为12月24日,在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被告人彩春锋被带上法庭接受审判。当日,记者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安徽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杀医案被告彩春锋一审判决公布:被告彩春锋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因患偏执性精神障碍,在就医治疗过程中引发了对妄想对象的迁怒,在医院公然持刀砍杀医护人员,造成一人死亡,三人轻伤,一人轻微伤的严重后果,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