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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药店药品三成以上是假货

2008-04-28 10:22:00海峡名医网admin查看次数:671
解读药品监管
    关注用药安全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近日根据群众投诉,发现38岁男子方某在网上以厦门中州制药销售部名义开展“氧化锌升华硫软膏”的邮寄业务。该局随即对方某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经调查,方某系昆明中州药业有限公司驻厦门销售代表,在其本人及厦门中州制药销售部均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及相关工商营业执照的情况下,设立两个网站开展药品邮购业务。
    药监部门相关人士为此提醒广大市民:网上购药需谨慎。
    据悉,发达国家的经验显示,规范的市场上假药比例可能被控制在1%之内,而网上售药的假药比例可能高达30%。
    据了解,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在网上发布药品信息必须持有《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国家药监部门原先批准7家药企有资格网上售药,近期又新增7家。消费者可以上该局网站了解这些企业的名录。如果消费者发现涉嫌无证售药的网站,可拨打药监部门举报电话2699611。

    【相关链接】

 

    卖假药网站
    6大特征


    (1)开办单位通常为假冒或伪造的“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国家、北京(上海)等某疾病康复中心、科研机构、医疗单位”,只宣传和销售治疗某种疾病的一种或系列药品;
    (2)所标示的网站开办单位地址是虚假的,或者页面上所标示的地址根本不存在;咨询、销售药品的电话为小灵通号码、铁通号码或手机号码,拒绝消费者上门购买药品;
    (3)伪造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世界卫生组织、某医学中心或医学会等政府部门或组织机构,指定、推荐该药品为治疗疾病、康复保健的惟一或者最佳产品等;
    (4)为了造成该药品已经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假象,页面上非法链接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府网站”,并恶意篡改页面内容,消费者应登录国家药监局网站(www.sda.gov.cn)与违法网站提供链接的网站进行核对;
    (5)页面上充斥大量“政府官员”、“权威专家”、“患者”绝对化、承诺性的语言,对药品疗效进行虚假宣传,如“根治、根除、不反弹、药到病除、国家级、最先进科学、全球第一个、服用几个疗程病症全无、无效退款、无毒副作用、免费试用、保险公司保险”等;
    (6)网站以电话订购或在线订购的方式,让消费者向指定的银行账号、邮政信箱汇款,然后向消费者邮寄药品;或者通过货到付款的方式销售药品,这使得消费者上当受骗后无从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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