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健康·和谐
今年5月1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以下简称《职业病防治法》)颁布实施六周年纪念日。为深入宣传贯彻《职业病防治法》,进一步加强职业卫生监管及职业病防治工作,国家把每年“五一”国际劳动节前的最后一周定为《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
今年宣传周的主题是“工作·健康·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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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在检查职业病防治情况。(资料图片)
全社会共同关注
劳动者职业健康
劳动者的职业健康是企业和社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本要素。保障劳动者职业健康,不仅关系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更关系到社会的和谐与安定。在健康和谐的环境中工作,是劳动者的正当权益,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更是一个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动力所在。
保障劳动者职业健康,除了卫生行政部门加强监管,用人单位履行法定责任与义务外,还需要其他相关部门、广大民众及全社会的共同关注。职业病可防难治,要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
《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用人单位
必须履行以下法律责任与义务
1.用人单位必须履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
2.建设项目必须提交职业卫生审查及竣工验收;
3.必须成立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组织,配备专、兼职职业卫生专业人员;
4.必须制定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5.必须实行职业病防治法人目标管理;
6.必须建立符合要求的职业健康监护制度;
7.必须对有毒有害作业岗位从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及应急时的健康检查及岗前培训
8.必须建立健全职业健康监护工作档案
9.必须强化职业卫生防护设施管理制度、防护用品使用制度及职业病病人管理制度
10.必须建立健全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及评价制度
11.必须设置职业病危害作业岗位警示标识并实行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及合同告知制度
12.必须制定企业宣贯职业病防治法的计划和实施方案及应急预案等。
卫生行政部门加强监管
打造“工作·健康·和谐”工作环境
职业病危害劳动者健康,制约经济发展,影响社会稳定,职业病防治任重而道远。
历年来,我市的职业卫生监督工作在各级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及广大卫生监督员的共同努力下,在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按照依法行政,执政为民的要求,求真务实,深入宣传、贯彻、执行《职业病防治法》,进一步增强用人单位的职业病防治意识和劳动者健康权益保护意识,在切实保护广大劳动者的身体健康方面做出了不懈的努力,取得了长足的进步:
【加强宣传工作】
我市各级政府及卫生行政部门高度重视职业病防治工作,把宣传、贯彻、执行《职业病防治法》放在重要位置,精心组织,认真部署实施,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介及卫生监督机构网络,组织专版材料,采用多种形式在报刊、电视广泛深入宣传职业病防治知识,注重实效,抓住典型,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事例、案例启发警示全社会,使《职业病防治法》逐渐深入人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