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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学校应经常组织有针对性应急演练

2013-11-09 14:56:43厦门日报admin查看次数:1038
    据新华社电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转发了《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办法提出规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增强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办法规定,应急预案按照制定主体划分,分为政府及其部门应急预案、单位和基层组织应急预案两大类。政府及其部门应急预案由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制定,包括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等。
    办法规定,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至少每3年进行一次应急演练。公共交通工具、公共场所和医院、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经营单位或者管理单位等,应当有针对性地经常组织开展应急演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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