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卫生厅下发开展基层医疗机构管理年活动通知
2013-11-07 16:18:59厦门卫生局admin查看次数:1163
厦卫基妇〔2013〕404号
福建省卫生厅关于开展
2013-2014年基层医疗机构管理年活动的通知
各区卫生局、市第一医院、中山医院、市中医院:
现将《福建省卫生厅关于开展2013-2014年基层医疗机构管理年活动的通知》(闽卫农社[2013]78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
一、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于2013年11月1日前,在明显位置悬挂“开展基层医疗机构管理年活动”、“落实规章制度、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能力”等标识。
二、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于2012年11月11日前,对照相应的管理年活动要求,根据各单位的实际情况加以分解,落实管理组织,明确责任人、责任科室和时间进度安排,在单位公示并报备区卫生局或医院。
三、各区卫生局、各医院要于2012年11月25日前对所辖基层医疗机构的落实规章制度、规范服务行为等,作为统一的计划和安排,并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四、市卫生局将在2013年10月份组织一次集中培训,2014年第一季度进行一次抽样督导。
厦门市卫生局
2013年10月14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