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医保可报销额度大幅提高 城镇居民最高可报40万
2013-09-11 10:19:51海西晨报admin查看次数:827
厦门网-海西晨报讯(记者 谢晓婉 通讯员 孔庆任)居民医疗保险可报销额度比往年大幅提高。近日,新一轮商业补充医疗保险招标结束,城镇职工每人每年投保金额为84元、城乡居民为10.3元,城镇职工补充医疗保险最高可报销额度为40万元、城乡居民为35万元。
市财政局与人社局近日共同招标,确定中国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作为新一轮(2013年至2018年)补充医疗保险的承保人。补充医疗保险运转方式是:市职工医疗保险管理中心作为投保人为参保人集体投保,个人不需额外缴费。在一个社会保险年度内,参保城乡居民门诊和住院累计发生的医疗费超过基本医疗保险“封顶线”的,由保险公司承担的商业补充医疗保险解决。有了补充医疗保险再加上基本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事实上每年可报销额度提高为50万元、城乡居民为4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