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8月14日电(记者 蒋涛)“2013年将先期选择发展基础好、带动效应强的城市,现已初步确定北京和江苏展开奶粉进药店试点。”中国国际贸易学会国际品牌管理中心会长许京14日在北京表示。
14日,“奶粉进药店模式创新座谈会”在北京举行,来自药品连锁企业和奶粉品牌的40余名代表出席当天会议,共同探讨奶粉进药店销售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今年6月20日,中国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商务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等九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工作的意见》,其中“实行婴幼儿配方乳粉专柜专区销售,试行药店专柜销售”的政策成为关注焦点。
“药品渠道的管理较食品更为严格,因此能够在流通环节有效保障婴幼儿配方乳粉的质量安全”,许京说,该政策参照法国、德国等国家和地区经验,将药店作为婴幼儿配方乳粉的重要销售渠道,以此保证消费者购买到优质奶粉。
但与此同时,奶粉进药店也面临“进困难,出更困难”的难题。现场有药企代表提出,试点药店或将面临传统渠道在奶粉质量、购物便捷度、性价比及专业人员销售方面等方面的竞争,同时,国人还未真正培养起到药店买奶粉的消费习惯。
对此,许京表示,奶粉进药店试点工作的开展需要政府推动,通过市场化路径,实现药店、奶粉品牌和消费者的多赢互动,最终形成集中采购、统一标识、统一配送、统一营销的奶粉封闭供应链管理体系。
许京介绍开展奶粉进药店销售工作的四个要点:
—搭建公共平台,整合各方资源。形成商流、物流、信息流、资金流、渠道流“五流合一”的供应服务平台,保障奶粉流通安全。
—完善服务内容,满足企业需求。统一服务标准,进行统一推广,整合金融资源。
—应用科技服务,产品双向追溯。推行婴幼儿配方奶粉电子信息化管理,加快实现产品全称可查询、可追溯的要求,不仅能追溯奶粉厂家,还能追溯每一袋奶粉的流向。
—提高流通效率,打造扁平渠道。进行奶粉的集中采购,统一配送,实现全链条监督,减少串货、杜绝假货,增加奶粉市场的透明度。
中国试行奶粉进药店销售 管理更为严格
2013-08-15 09:02:30中新网admin查看次数:6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