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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规范救护车运行管理 严禁非法救护车进入医院

2013-08-11 09:07:58厦门日报admin查看次数:652
     本报讯 (福州站记者 张小燕)近日,我省部署规范医疗机构救护车运行管理,严禁非法救护车或非法营运车辆进入医院。对违规牵线的医院工作人员“发现一例,查处一例”,绝不姑息。
省卫生厅强调,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认真整顿,把住入口关,要建立院长责任制,严禁医院工作人员为院后非法营运车辆提供出院和转院病人信息,对违规牵线的医院工作人员“发现一例,查处一例”,绝不姑息。这将与医务人员的晋升、评先评优等相挂钩。
     省卫生厅强调,救护车只能用于院前“120”急诊急救、院中及危重症患者的转院救治。除特殊情况外,不得用于非急救患者的运送。同时要求“120”系统进一步完善快速反应,协同联动工作机制。
     此外,各医疗机构、急救机构严格落实患者转院、转诊等医疗质量核心制度,明确急危重症患者的转运护送必须由转出医院派救护车负责,并需调派相应专业和资质的医护人员全程护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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