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多地精神病伤人 完善救治体系政府需兜底
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近期,北京、广西、山东、四川等地发生多起疑似精神病人伤人事件,引发社会关注。本就容易受到公众歧视的“精神病患者”,现在又被蒙上了恐怖的阴影。而且,有人认为“精神病人杀人不犯法”,这样的说法准确吗?
据估算,我国现有1600万名重性精神病患者,要想从根本上避免类似事件的发生,法律不能成为唯一的手段,但要想为他们提供完善的救治康复体系,目前这条路仍走的艰难而缓慢。
近期疑似精神病伤人事件:
7月31日,四川成都,一裸体男子手持菜刀街头砍伤两人,警方证实,该男子患有精神病。
7月29日,深圳罗湖 一男子挥刀砍路人,致3死5伤。行凶者有长达20多年的精神病史。
7月23日,广西东兴,一男子持刀闯入当地计生局行凶,致两死四伤。行凶者有精神病史。
同一天,在四川宜宾,也发生一起精神病人伤人事件,三名上班途中的路人被砍伤。
7月22日,北京马连道家乐福内,发生持刀伤人案,三人受伤,一人死亡,行凶者有精神病史。
7月17日,朝阳区大悦城东侧,一男子 持刀将两名行人 砍死,行凶者有精神病史。
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主任医师何燕玲却纠正说,“精神病人杀人不犯法”的说法并不准确,因为是否犯法还需司法鉴定,也就是说要看行凶者在当时是否处于发病状态。
何燕玲:精神病肇事肇祸有两种可能,第一是因为他们的病情,比如患病指使他去杀人。比如他们产生妄想;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如果他的病情控制正常的情况下,他也会出现这种暴力的行为,所以判断他是在发病期还是在很稳定情况下跟普通人一样,前者他是受法律保护的,他是影响治疗的,后者是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他也同样需要受到法律的惩罚的。
另一位精神卫生专家、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教授谢斌也持相同的看法。在他看来,媒体抓住嫌疑人的精神病史做文章,会加剧社会对精神病患者的歧视。而当前最需要引导社会关注的,是对重性精神病患者的规范治疗和管理。
谢斌:有时候病人的危害行为也包括社会和家庭原因。有时候病人受到过歧视侮辱和伤害,但这些诱因我们没有报道,好像病人莫名其妙出现危害行为,对他们更加歧视,导致恶性循环。
根据官方发布的数据显示,中国内地各类精神病患者超过1亿,其中重性精神病患者约1600万人。目前,他们的治疗和康复大多由精神卫生专科医院来承担。但北京安定医院老年科主任医师毛佩贤介绍说,紧张的床位已经让医院不堪重负。
毛佩贤:很多家属觉得有病送到医院就是你们的责任了。我们这个病房长期住院的20多人,最少一年以上,最长的一个病人住了20多年。
由于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病程长、易复发,因此很多家人不愿把病人接回家,就算是出院的患者,由于还需要漫长的康复过程,而大多家庭无力照料,使得许多患者常年被锁在家中成为“笼中人”,或者成为“流浪者”,增加了社会安全隐患。
其实,从今年5月1日起开始实施的《精神卫生法》已经明确要求对严重精神障碍实行发病报告制度,同时还规定了必须设社区康复机构。而北京、上海、广州等地,都在做着类似的尝试。在上海,已建立社区康复机构——“阳光心园”两百多个。上海精神卫生中心主任医师何燕玲说,只有专业的康复机构才可以帮助精神病患者更好地融入社会,减少恶性伤人事件的发生。
何燕玲:病人独立生活做不到,从医院出来有个过渡(康复)机构,还可以有康复工厂,这为他们回归社会提供阶梯式的过程。
但现实是,在西部地区尤其是欠发达的农村地区,这样的康复机构几乎是一片空白。
何燕玲:现在没有专业的康复师和社工,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康复,国外有很多日间训练课,我们都开不出来,没有这个能力和人力。
法律已经落到了纸面上,但现在如何让细则落地,还需要相关部门的具体政策和行动,而对于公众来说,面对精神病人不应只剩恐惧,要先从消除歧视做起,才能引导他们拥有真正的“美丽心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