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红会回应“强捐”质疑:不再规定数额
据新华社电 针对近日媒体反映的盐城市阜宁县发文要求公职人员按行政级别向红十字会捐款一事,盐城市红十字会22日称,今后盐城市“博爱万人捐”活动将由各级红十字会自行组织,坚持自愿捐款的原则,不再提出建议捐款数额,红十字会将一如既往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据介绍,盐城一些县(市、区)早在2006年起,就以地方党委政府办公室的名义下发《关于开展“博爱万人捐”活动的通知》,明确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捐出一日工资,支持红十字会开展人道救助工作,2008年,又明确了一日工资的具体数额。这项捐助活动已连续开展了8年。这些善款主要用于博爱送万家、博爱助学、博爱助医、博爱助老等项目。
盐城市红十字会秘书长李书万在接受采访时说,盐城市红十字会高度重视近日有关阜宁县发文要求为红十字会捐款的报道,立即召开相关会议,并决定从现在起各级红十字会募捐活动都必须严格坚持自愿捐款的原则,不再明确具体捐款对象、捐款数额。
阜宁县红十字会有关负责人22日下午透露,该县今年下发的捐款文件并没有执行,在媒体报道后已立即叫停,红十字会也没有收到当地财政供养人员的捐款。
盐城市红十字会表示,将认真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完善组织“博爱万人捐”活动的方式方法,依据有关法律开展红十字会募捐活动,并及时将捐款和使用情况向社会公布,同时接受政府财政、审计部门的审查监督,切实保障捐赠人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