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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一男子新加坡性骚扰3名女子被判鞭刑

2013-05-16 08:58:39新京报admin查看次数:928

      新加坡检方13日表示,去年8月在新加坡电梯里性骚扰三名女性的中国工人梁冬(音译)当日被判处4年半监禁外加9鞭的鞭刑。

      据公诉检察官诺曼·姚介绍,当时这名22岁的中国籍男子“袭击”了3名女性的胸部和下体敏感部位。

      诺曼·姚表示,在整个过程中,受害人被推搡倒地并不停地大叫,但梁冬继续实施性骚扰行为。当电梯到达6层时,梁冬从电梯中跑了出去,而受害人由于过度惊恐没有前去追赶。警方对受害人进行检查时发现,受害人的胸部、肘部和手腕均有淤青和擦伤。

      而这并不是梁冬唯一一次犯罪,据诺曼·姚介绍,在庭审前11天,另一名女子在搭乘电梯时同样受到了梁冬的性骚扰。这名26岁的女子当时正在电梯里打电话,当电梯门快关上时,梁冬进入了电梯。女子发现梁冬不停地打量她,并露出奇怪的笑容,但该女子并未理会。

      当电梯停下时,梁冬把手伸进了这名女子的衣服,用手指戳她的胸部,在女子没有反应过来时,梁冬走出电梯,但在电梯马上关门时,梁冬又回到电梯,他试图再次性骚扰这名女子,这名女子立刻用中文大喊“有人骚扰!”梁冬才逃跑。

      而据审理此案的地区法院法官赛琳娜·艾沙克表示,梁冬还是第三起性骚扰事件的犯罪嫌疑人。经过庭审,法院判处梁冬4年半的监禁并要接受9鞭的鞭刑。

      ■ 背景

      对青少年性犯罪至少12鞭

      新加坡法律人士赖先生对新京报记者表示,根据该国法律,性骚扰和性侵害案件一般会判处10年以下监禁、3万美元以下的罚款和12鞭以下的鞭刑。之所以实施鞭刑是为了让犯罪者得到惩罚并吸取教训,同时也为其他人敲响警钟,远离犯罪。

      赖先生介绍称,鞭刑只对身犯非致死类案件、50岁以下且无心脏病等病史的男犯人使用。对成年罪犯一次最多判24鞭,那些对14岁以下青少年实行性犯罪的人则要接受至少12鞭的惩罚,并处以8-20年的监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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