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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购令下,厦门现离婚 “加速度 ”?

2013-04-19 14:36:37海峡导报admin查看次数:867

▲集美区婚姻登记处在办理窗口上方贴出醒目的“楼市有风险 离婚请谨慎”警示牌

      ●思明、湖里3月份离婚对数同比翻倍,集美3月离婚对数也增五成

      ●数据异常,婚姻登记处紧急挂出“楼市有风险 离婚请谨慎”警示牌

      房子面前,婚姻也会“不攻自破”?

      刚过去的3月,思明区355对夫妻离婚,湖里区130多对夫妻离婚,集美区72对离婚,海沧区68对离婚……和去年3月份相比,离婚率明显升高。其中,思明、湖里两区3月份的离婚率,均差不多出现了同比翻倍增长。集美区则增五成。对此,业内人士认为短期内明显升高的离婚率,不排除存在为买房等而离婚的人。

      目前,离婚率有所升高是否由新限购政策引起,尚不能定论。

      不过,律师、婚姻分析师等专家提醒大家:为买房而离婚并不可取,小心假离婚搞成真离婚,惹出一连串的麻烦!

      而“出卖我的爱,逼着我离开……”《爱情买卖》的歌词也许唱出了“购房式离婚”的无奈。

      登记处挂“楼市有风险 离婚请谨慎”

      导报记者昨日在集美区婚姻登记处看到,登记大厅离婚登记处,办理窗口上方,工作人员特地贴上了醒目的红底黑字提醒标语——— “楼市有风险 离婚请谨慎”。除了提醒大家楼市有风险,离婚请谨慎外,旁边工作人员还善意地提醒大家 “恶意转移婚内财产逃避共同债务的离婚协议无效”。

      据了解,集美区婚姻登记处在审核对比去年2月26日至3月26日和今年2月26日至3月26日婚姻工作数据时发现,同一时间段去年结婚227对,今年结婚186对,结婚对数减少18%;同一时间段去年离婚52对,今年离婚77对,离婚对数增加48%。

      数据对比,今年离婚对数增加比例明显异常,不排除个别人员为规避商品房交易中的政策约束或享受更多征地拆迁补偿待遇而办理假离婚。为此,区婚姻登记处在醒目位置设置“楼市有风险 离婚请谨慎”的警示语。希望借此提醒前往办理离婚的夫妻,充分考虑离婚的后果,谨慎行事。

      离婚率增长异常,有的区成倍增加

      昨日,导报记者采访各区婚姻登记处时发现,近期厦门离婚率比去年同比增加的现象,不只出现在集美区,思明、湖里、海沧等区,也均出现了同样现象。

      来自思明区婚姻登记处的数据显示,今年1-3月,思明区办理离婚的共有900多对,比去年同期的600对,增加了约五成。其中3月份对比尤其明显,去年3月份办理离婚的只有170多对,今年则有355对,差不多翻了一倍。另外,4月1日至今,短短18天,该区办理离婚的已有167对。

      湖里方面,去年第一季度离婚数为170多对,今年则有280多对,同比增长了六成多。其中,3月份对比更加明显,今年130多对,比去年同期的60多对,足足翻了一倍多。而4月1日至今,又有70对左右登记了离婚,比去年同期的40对左右,增加了约30对。

      此外,海沧、同安、翔安方面,离婚办理人数,也均有所增长。

      针对以上现象,集美区民政局综合科长黄建伟以集美区为例介绍,国五条细则出台前后,集美离婚的人数有所增加,1-3月离婚的对数达到183对,接近集美去年离婚对数的一半。“近年来,集美地区的离婚率有所上升,但每年上升仅1%-2%,今年出现这么大的增加比例,我们认为是明显异常,不排除为买房或为征地拆迁补偿而离婚的人。”

      律师事务所迎来“离婚咨询”热

      在采访中,导报记者还了解到,近期不仅离婚登记率有所提高,向律师咨询离婚的人员也有所增加。

      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薛明波律师介绍,自“国五条”政策出台以后,向她咨询离婚办理相关事项的人明显多了。仅近期,她就接到了四五起这一类的咨询。“好多人过来问,我有一个网站,专门讲婚姻家庭的,最近网上关注该问题的人也多了。”

      据介绍,离婚购房这种情况,之前就曾出现过。有些房产中介,甚至暗示一些购房意向者为买房去办理离婚。

      按照政策规定,二套房贷款的成数和利率都高于首套房,因此离婚后将房子留给对方,可以将二次置业变为首次置业,减少首付及利率,而三次置业的也可以获得购房资格,从而可以顺利贷款。等到房屋产权证办理后,双方再复婚。

      律师提醒

      警惕因买房离婚导致“人财两失”

      在薛明波律师看来,为买房暂时离婚所带来的最大问题是,假离婚搞成真离婚,导致“人财两失”。

      薛律师分析指出,离婚以后常常会遇到以下情况:原来的财产划到一个人名下,新买的房子归到另一个人名下。而由于是原本商量好的“假离婚”,因此离婚当事人办理离婚时,填写涉及离婚后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相关义务等方面的协议,都不会太用心、太计较。

      这样的情况下,一旦出现意外,“假离婚”变成真离婚的话,问题往往会变得很麻烦。如原有的夫妻共同财产,是归一方,还是归双方。之后买的房产,虽然两人共同出钱,但具体归谁等。这些,往往会引发很多随之而来的纠纷。

      因此,对于为买房而离婚,薛明波律师认为并不可取,会带来各种隐患。事实上,在法律上没有“假离婚”一说,夫妻双方一旦办理了离婚手续,在法律上就结束了夫妻关系。一旦离婚之后有一方不同意复婚,到时财产分割不公的一方,也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

      网友观点

      @关城小亮:要房不要脸。

      @辽宁芒果不动产:老百姓很忙,民政局很忙,大家都很忙啊!

      @Julie2012-语田:原来夫妻感情抵不上一套房子。这婚怎能说离就离?

      @-昌林:由此可见政策性限购的负面影响。激发人性的阴暗面,无法倡导正面的价值观!

      @山代王2013:老百姓那都是被逼的。

      @小5鸽:任何政策都有漏洞。

      @lohan_莫野:中国式离婚背后其实是百姓的无奈与辛酸。

      @山下羊羊:这只是一张纸而已,婚姻又不要用纸来证明,也不靠纸来维系。

      @走鹿:只要不违法,这是可以的吧,就好像合理避税。

      @A_梓:现代社会虽然说结婚离婚也不是什么新鲜事了,但是我觉得有一些道德底线还是要坚守住。

      专家观点

      太过于追求利益化是对神圣婚姻的亵渎

      国家心理咨询师、高级婚姻分析师、厦门美丽心灵心理健康文化传播中心主任戴仕梅则分析指出,婚姻是神圣的,每个人其实内心里面对婚姻都有一种圆满的憧憬。为了利益而办理离婚,即使再复婚,在婚姻登记材料上也永久地留下了离婚的印记。这是对神圣婚姻的亵渎。

      况且,很多人离婚买房,并非无房可住,而是为了多一处资产。这种太过于追求利益化,其实本身就是对情感的一种伤害。

      此外,戴仕梅还指出,这样的做法,对婚姻家庭都存在风险。曾经,她接手过一个案子:夫妻俩,男的爱赌博,女的本来就有所抱怨。为逃避房产被抵押还赌债,夫妻俩假离婚把房产归在女方名下。虽然房产避免了被抵押还债,但是女方离婚后却坚决不愿意再跟男方复婚一起生活。

      对此,戴仕梅分析指出,当两个人为了经济上的利益商量离婚时,往往比较冲动,容易忽视现实生活中本来就存在的一些夫妻矛盾、情感不稳定因素等。一旦真的办理了离婚,利益因素加上原有的矛盾,很容易使婚姻真正走向破裂。

      案例

      为买房“假离婚”却遭遇“复婚难”

      “离婚买房”这招,俨然被有些人当成了应付房产调控的一个“武器”。

      那么,近期明显升高的离婚率,是否由新出台不久的限购政策导致?对此,厦门市思明区沁心泉社会工作师事务中心的程俏梅老师表示,针对这个问题,他们之前也曾组织人员对近期离婚现象进行调研。不过离婚率有所升高是否由新限购政策引起,目前尚不能定论。

      但不管是不是,有些人为买房而仓促离婚的做法,值得商榷。

      针对该问题,薛明波向导报记者介绍了一个发生在她身边的活生生例子——— 她所熟悉的一对夫妇,就在今年,因为买房的事“假离婚”,结果现在变成了“真离婚”,已经好几个月了,女的一直提出复婚,男的却一直拖着,没有答应。

      据薛律师介绍,这对夫妻其实条件很好,原先已有好几套房子,甚至还有别墅。因为想再买一套房产,结果商量办理了离婚,原先的房产划在了男方名下,新买的房产也以女方名义登记。然而,房子买了之后,现在男方却一直拖着,不想再去办理复婚。“假离婚”的夫妻俩,多次吵架后,现在真的分居了。最终能否如女方所愿顺利复婚,谁也说不好。

      导报记者 李玉燕/文 吴晓平/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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