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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军被爆屡丢机密文件 作战计划被放网上

2013-04-09 14:07:53海峡导报admin查看次数:804

      据台湾《苹果日报》8日报道台湾“汉光29号”演习即将展开,却惊传3年来屡次丢失机密文件。台湾“监委”马秀如与葛永光近日完成的调查报告发现,台湾军方近三年来遗失公文或未经核准而销毁案件高达13件,其中不乏“机密”或“极机密”等级的机密文件,连陆军炮指部的固安作战计划都可在网络上搜获,但“国防部”所属单位进行惩处却未依法办理,甚至有惩处过轻情事,“监院”要求应督促检讨改进,避免再有类似情事发生。

      台湾“国防部”发言人罗绍和昨日表示,“国防部”尊重“监委”的调查意见,后续将依“监委”意见及相关规定检讨策进,也会根据“监察委员”的调查,采取检讨改进作为,并强化台军官兵的保密教育,以避免类似状况再度发生。

      未经核准擅销毁

      根据“国防部”提供给“监察院”的资料,从2009年7月到去年7月这三年的清查结果,共有公文十案遗失与三案未经核准即销毁,“监委”私下怀疑可能不止13件。

      至于如何发现机密案遗失,“国防部”向“监院”表示,包括有承办人员主动回报、督检清点时机、职务异动清点与民众举报等。

      “监委”指出,按照“台军人员违反保密规定行政惩处基准表”规定,若军士官遗失、未经核准销毁机密等级为“机密”或“极机密”的文件,除了军士官当事人要送法办外,行政惩处为当事人记过两次并调离现职,或记大过一次并调离现职。

      部分军官未送办

      但“监委”发现,这13案的惩处出现未符惩处基准、惩处失衡与惩处过轻,例如前年花莲“宪兵队”遗失第二作战区固安作战计划,属于“极机密”的机密文件,当事人为军官,虽被移送法办,本应记大过一次却仅记过两次。

      再例如2009年网络搜获陆军二一与五八炮指部遗失等级为“机密”的机密文件,当事人为军官,未被移送法办与调离现职,应记过两次却仅记过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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