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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居民人均收入厦门居全国第六

2013-02-17 11:26:23厦门日报admin查看次数:1237

制图/张平原

      本报讯 (记者 刘艳 通讯员 邱景漩)收入总是人们最为关注的话题,记者昨日从国家统计局厦门调查队了解到,2012年厦门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7576.05元,在36个大中城市中排名第六,与2011年相比前进了一位。排名前5位的城市分别为深圳(40742元)、上海(40188元)、北京(38546元)、广州(38054元)、宁波(37902元)。

      国家统计局厦门调查队数据显示,2012年厦门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7576.05元,比上年增加4010.74元,收入的增量高于全省及省内其他地市。

      2011年,在全国36个大中城市中,厦门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突破3万元大关,达到33565.31元,连续8年在全国排名第七位。

   区域差异缩小
   五个区人均收入超3万

      从分区情况看,厦门各区城镇居民收入水平均实现稳步增长,思明、湖里两区由于区位经济发展的优势,居民收入水平要略高于岛外各区。但是,随着厦门市岛内外一体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岛内外差距不断缩小,岛外居民生活质量得到快速提升,居民收入的区域差距也不断减小。

      从去年数据来看,除翔安外,其他五个区的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都突破了3万元,其中,思明区为39679元,湖里区为39564元。

   4个月份收入最高
   人均消费水平全省第一

      从分月数据上看,1、2月份适逢春节期间,年终奖金的发放使得这两月的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远远高于其他月份。9、10月份适逢中秋佳节以及国庆假日,各种过节费的发放也使得这两个月的收入略高于其他各月。

      伴随收入的提高,居民生活质量稳步提升。国家统计局厦门调查队对厦门市500户城镇居民的抽样调查资料显示,2012年厦门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达24921.64元,比上年增加2607.33元,居民的消费水平居全省九地市的首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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