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病保障政策正在加快完善
尿毒症患者住院费用报销不低于70%
人民日报“求证”栏目1月30日刊登《在家透析 风险不小》,探讨了自助透析存在的风险,专家建议患者应到医院透析治疗。但长期治疗所产生的高额费用,仍让很多尿毒症患者有巨大担心。
在现有政策下,尿毒症患者能否享受到医保?医保能报销多少?就这些问题,人民日报“求证”栏目记者继续进行调查采访。
胡颂文为何没享受医保?
【回应】 胡颂文表示以前对政策不熟悉,未加入医保。现已入新农合
据了解,从2012年起,尿毒症已进入大病保障范围,住院费用报销比例不低于70%。胡颂文为何没享受医保?
胡颂文对医保政策并不熟悉。谈到为什么不通过医保在县医院进行治疗,他说,“十几年不太出门,不了解外面的政策” ,此外还是觉得在医院透析贵,自己的腿在10年前摔伤后,也不方便行动。
“在家治疗的费用,我们自己能过得去,所以长期以来没有想寻求帮助,而且心想捐款也只是一时的。以前不讲,政府也不知道。这主要是我不了解政策,不知道待遇现在已经很好了。”胡颂文介绍,直到2012年6月他去了一趟县人民医院,发现不少没有正式工作的尿毒症患者都享受到了低保待遇,并且拿到了县慈善协会的捐款,才萌生了主动求助的念头。于是,去年7月,胡颂文找到县慈善会和县民政局,申请到了低保。
江苏省海安县民政局救济救灾科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胡颂文已经纳入了低保,每月可领到420元低保金。去年胡颂文也参加了新农合医保,可从今年起享受新农合。
加入医保能报销多少?
【回应】 可报销70%血透费用;此外,胡颂文已入低保,个人自付部分按55%比例救助。血透每次个人支付约60元
胡颂文为自己算了一笔账:在家里的治疗费用,主要包括每8次更换一次透析器的费用,以及使用药水、纯净水等费用。这笔钱,根据每周透析的次数逐年增加:1999年到2002年,大约每年5000元,2003年到2011年,大约每年7000元,2012年大约9000元。一共买回2只血泵,共花1万元。13年的治疗,累计花费10万余元。
海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保中心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海安县新农合医保从2003年开始实行,个人缴纳80元,省市县三级政府补助280元;可报销费用中,在乡镇一级医院住院,年累计5000元以下可报销70%,5000元—1万元可报销65%,1万元—3万元可报销60%,3万元—5万元可报销50%,5万元以上可报销70%,一年可实际报销12万元;二级医院和三级医院是上述标准的80%和60%。医保中心工作人员介绍,按照海安县有关规定,尿毒症患者门诊6万元内的血透费用按70%比例报销。
海安县民政局救济救灾科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对于低保户的住院治疗,在新农合报销的基础上,民政部门再按55%的比例救助,每年封顶2.5万元。尿毒症患者门诊看病享受与住院治疗同样的救助。
海安县社保局一位工作人员给记者算了一笔账:尿毒症患者假如按照一般情况下在医院透析,每年的治疗费约是6万元。如果参加新农合,从2003年开始到2012年,可以报销24.5万元。
记者日前从江苏省卫生厅获悉,自从2011年9月江苏省实施终末期肾病(即尿毒症)保障以来,当年全省针对终末期肾病患者补偿3530人次,实际费用报销比例达70.48%;2012年补偿终末期肾病患者2.3万人次,实际费用报销比例达75.92%。
来自卫生部的统计数据显示,目前,全国共有24个省(市、区)把终末期肾病纳入重大疾病保障范围,截至2012年9月底,全国146892名终末期肾病患者获得新农合大病保障,医药费用97294.24万元,累计补偿67312.73万元,实际补偿比例69.2%。预计2012年全年获得新农合大病保障的终末期肾病透析治疗患者超过20万人。
加入新农合之后,2013年,胡颂文可报销70%血透费用;此外,胡颂文已入低保,个人自付部分按55%比例救助。血透每次个人支付约60元。
“以前我对政策不了解,认为说了也没有用;现在知道了,觉得支持还挺大的。”胡颂文说,他有去医院治疗的打算,但自己的腿在10年前摔伤后,不方便行动。曲塘镇民政助理、民政办公室主任丁宏谋告诉记者,“如果胡颂文愿意去医院治疗,但是腿不方便,我们会与居委会协商,尽可能安排电动轮椅或电瓶车让他开着去县医院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