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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4嫌犯圈养10余名“供体”组织卖肾获刑

2013-01-19 11:03:10燕赵都市报admin查看次数:845

      因圈养10多名供体并组织卖肾,江西省鄱阳县4名被告近日被当地法院分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至4年,并处以罚金。

      法院审理查明,2012年4月,邓开军通过互联网与李盛昌商议做“圈养供体”卖肾生意,李盛昌同意后,邓开军又联系张隆红出资参与。2012年6月30日,邓开军与李盛昌两人在鄱阳县城城北租下一套民房。此后,邓开军、李盛昌通过他人介绍或网上直接联系等方式,陆续招揽十几名供体来到鄱阳,由张隆红在出租房内负责看管照料。

      随后,供体经过医院身体检查及抽血采样后,血样被送到湖南长沙配型。在此期间,被告人李发发也出资参与。2012年7月25日,4名被告落网。

      据此,法院一审以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判处邓开军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判处李盛昌、张隆红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判处李发发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被圈养“供体”最大27岁,最小才18岁

      据了解,10名被“圈养”的器官供体人员的情况,也足以让人吃惊。根据警方提供的资料显示,这10名“供体”年龄最小的才18岁,年龄最大的也才27岁。他们分别来自湖北、四川、山西、湖南、河南、安徽、天津、浙江、广西等地。其中两人还是国内某知名大学的在校生。

      办案民警称,这10个人中有来自农村的,也有来自城市的。他们通过其他“中介”来到鄱阳,之后便被李盛昌、邓开军等人统一安排在鄱阳镇黄家洲村进行集中“圈养”。除了出外去医院做供体配型外,其余时间,这些“供体”都不出“窝点”。他们在“窝点”内的娱乐生活主要就是看电视和上网。这10人当中,来自四川的张某兵已经在“窝点”内被“圈养”了一年半多了。而后,在警方的安排下,10名被“圈养”的器官供体人员已安全返回家中。

      卖一个肾:供体最多挣5万,中介最少挣25万

      警方在审讯中了解,“供体”每卖一只肾一般只能获得3万元至5万元,而“中介”找到有买肾需求的尿毒症患者家属,售价却在28万元以上。

      在审讯过程中,警方了解到,李盛昌等人目前已经组织这10名“供体”在南昌一家医院做了3个配型,在浙江一家医院做了1个配型,在合肥一家医院刚联系准备做1个配型。“每配型成功一名患者,患者家属必须先向‘中介’支付5万元至12万元的定金。”办案民警说,该组织除了在网上发布“卖肾”信息外,还专门有针对性地到各家医院收集尿毒症患者的信息,然后主动找到患者家属“推销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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