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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为躲债称有爆炸物恐吓航班迫降被判4年

2012-12-12 09:12:42长江日报admin查看次数:816

被告人熊毅在庭审现场。(资料图)

      本报讯(记者陈勇)轰动全国的深航恐吓案昨天在襄阳开庭,为躲债恐吓深圳航班迫降武汉的说谎者熊毅,因“未造成严重后果”,被法院“从轻”判处有期徒刑4年。

      8月30日,十堰生意人熊毅在得知债主熊晓亮即将从湖北襄阳市乘坐飞机到广东东莞市向其索债后,即欲阻止或迟滞熊晓亮到东莞。当晚10点29分,熊毅通过手机号码任意显功能,虚拟襄阳市0710-3591973座机号码,拨打深圳机场客服投诉电话,谎称当天从襄阳飞往深圳的深圳航空公司ZH9706航班上有爆炸物,将于飞机起飞后45分钟爆炸。当晚11点22分,该航班紧急备降武汉天河机场,其间空中9个其他航班紧急避让,天河机场地面待命航班全部停止起飞。天河机场启动了二级应急响应程序,调动机场、消防、急救等多部门进行现场应急处置。次日凌晨2点15分,经多方协同处置,航班上并未发现炸弹及其他威胁航空安全的情形,遂将乘客送往宾馆休息。

      8月31日上午,深圳航空公司为运送滞留乘客回深圳,又临时增加2个调机航班。经鉴定,此次飞机紧急备降事件给深圳航空公司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75098元,间接经济损失30673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熊毅故意编造虚假恐怖信息,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其行为已构成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熊毅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可酌情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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