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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23岁男子活活打死61岁老人后纵火焚尸

2012-11-08 09:19:58厦门网admin查看次数:675
      23岁的男子郭文彬被指控在盗窃时被发现,遂杀人焚尸。昨天,其因涉嫌抢劫罪在一中院受审,检方建议死刑。

  被害人阻止盗窃遇害

  61岁的被害人冯某,曾是昌平区东小口镇一个废弃建筑工地的看守人。

  冯某家人证言显示,4月9日晚,冯某没有回来,手机也打不通。于是,家人前往工地找人。他们进入工地后,顺着一股浓重的焦煳味找到了一处卫生间,发现了冯某还没有烧完的尸体。当时,冯某身上被打得青一块紫一块,衣服上还冒着火星。

  4月12日,嫌疑人郭文彬被警方控制。

  检方指控,4月9日14时许,郭文彬携带工具潜入事发工地,在盗窃时被看守人冯某发现。为抗拒冯某抓捕,郭文彬先后对冯某拳打脚踢、踏压胸部、闷堵口鼻,致冯某死亡。为掩盖罪行,郭文彬又纵火焚烧冯的尸体。

  检方认为,郭文彬的行为涉嫌抢劫罪。综合其有前科劣迹、纵火焚尸等情节,建议判处死刑。

  被告人对罪名持异议

  “我不是想抢劫!”庭上,郭文彬对指控事实不持异议,但不认可指控罪名。

  郭文彬供述,事发时,他翻入工地,在楼道遇到冯某。对方拿出木棍斥责并追打他。因为“冯某一直纠缠”,他对冯某拳打脚踢,自己鞋子、裤子上都是冯某的血,而冯某已奄奄一息。于是,他用棉花擦拭完血迹后,把冯某的尸体藏到卫生间里,并用棉服、纸箱遮挡。后怕被发现,就点燃打火机“毁尸灭迹”。

  庭审期间,坐在旁听席上的郭文彬的母亲,听到检方建议死刑时,愣了一下。随后又听到儿子不持异议、辩护人恳请法官判处死缓后,她一下子冲出来要抱住儿子,被法警拦下和法官告诫后,仍情绪激动,哭倒在地打起滚来。

  目前,本案仍在审理中。

  ■ 案情回放

  警方根据烟蒂锁定嫌疑人

  据了解,接到冯某遇害案件报警后,昌平警方介入调查。

  警方在现场提取到了几份关键证物,其中包括一个带有嫌疑人DNA的烟蒂、一根可提取到脱落细胞的84厘米长木棍和一枚某运动品牌的鞋印。

  警方根据比对发现,烟蒂上面的DNA,与曾因盗窃、伤人被警方处理过的23岁福建籍男子郭文彬的DNA一致。

  4月14日,郭文彬被警方控制。

  公诉人介绍,郭文彬到案后,在接受第四次警方讯问时,才开始认罪,并写下了亲笔供词。

  随后,郭文彬带着警方,在暂住地和案发现场一偏僻处,找到了本案的另外两个关键物证:郭文彬作案所穿的裤子,上面沾有被害人血迹;及其作案时擦拭血迹的棉花。

  同时,警方在郭文彬的指认下,在一臭水沟里,起获了一手提袋,里面装有郭文彬计划盗窃使用的改锥等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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