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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推钓鱼岛“国有化” 台官方:不承认

2012-09-11 10:32:31海峡导报admin查看次数:765

▲台“行政院长”陈冲昨天称,绝不承认日方“国有化”钓鱼岛行为

    导报综合台媒9月10日报道 日本政府今天召开相关部会首长会议讨论钓鱼岛“国有化”问题,确认“购岛”金额,台湾“外交部”今天发布书面声明,明确要求日本政府切勿采取任何侵犯对钓鱼岛“主权”的片面作为,以避免损及台日双方合作关系及激化东亚紧张情势。

    台方声明强调,“外交部”严正重申对日本政府或任何政治人物所采影响对钓鱼岛 “主权”的非法主张一概不予承认;“外交部”再次呼吁日本政府应自我克制,正视钓鱼岛争议存在的事实,并与相关各方共同搁置争议,以理性对话方式,合作开发东海资源,维护区域和平稳定。

    书面声明指出,钓鱼岛是“中华民国”固有领土,亦为台湾的附属岛屿,其行政区划属宜兰县头城镇大溪里。无论从地理、地质、历史、使用及国际法观点而论,钓鱼岛列屿主权属于“中华民国”,不容置疑。

    书面声明指出,目前日本政府宣称拥有钓鱼岛“主权”并据以“国有化”,毫无历史与法理依据,理由一:日本主张钓鱼岛为无主岛予以先占,但中国早在明朝永乐元年(公元1403年)的《顺风相送》一书即提到钓鱼岛,18世纪与19世纪中外地图也将钓鱼岛列为中国领土,诸多史料文书均证明钓鱼岛是由 “中华民国”先民最先发现、命名、使用及纳为领土,并非无主岛。

    声明指出,日本外务省外交史料馆、国立公文馆以及防卫省防卫研究所图书馆的相关文件,自1885年起,日本政府即开始图谋侵占钓鱼岛。1895年1月14日,日本内阁鉴于甲午战争胜利在望,以今昔情况已殊为理由,秘密核准冲绳县于钓鱼岛设立国标,窃占至此完成,但此一作为并未依据正常程序透过天皇敕令或以任何官方公告方式发布,外界毫无所悉。

    声明表示,钓鱼岛是台湾东北区渔民超过百年的大渔场,日据时期,日本总督府曾在1920年正式将钓鱼岛周边海域,划为台湾渔民鲣鱼渔场。

    台“外交部”发言人夏季昌晚间更是呼吁日方不要一意孤行。

    台湾“行政院长”陈冲今天也表态称:“从历史上、法理上来讲,钓鱼岛都是台湾的属岛,若有任何人从事买卖,我们一概不会承认它的效力。”对于媒体提到的渔业问题,陈冲说,钓鱼岛长期以来附近都是台湾传统渔场,必须共同讨论。

    据悉,包括“总统府”、“国安会”也加班开会研商钓鱼岛最新发展,不排除针对日本钓鱼岛“国有化”行动提出进一步说明。对于台当局如何因应,相关官员低调不愿多谈,已知将在“东海和平倡议”的架构下,包括举办二轨的国际论坛等多项计划。

    【相关新闻】

台拟请回“驻日代表”

    台海网9月10日讯 日本政府决定将钓鱼岛收归“国有”,并于明天与岛主签约。台湾“外交”人士今天说,正持续观察今明两天的情势发展,若日本政府执意推动钓鱼岛“国有化”,“外交部”将于适当时间请沈斯淳(如图)“回台说明”。

    据悉,沈斯淳曾在9日投书日本《产经新闻》,呼吁日本重视台日友好关系,以和平方式解决钓鱼岛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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