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受试管婴儿手术 金门不孕夫妻可获补助
2012-08-10 10:50:12海峡导报admin查看次数:714
金门县政府县务会议9日审查通过县民接受人工生殖技术费用补助条例草案,凡年满20岁以上,夫妻一方设籍满3年以上且有居住事实,可提出申请补助。
依规定,不孕夫妻接受试管婴儿手术,就可申请8万元(新台币,下同)补助。试管婴儿手术费用近20万元。
金门地区没有人工生殖的医疗技术,不孕夫妻需到其他医院院所手术诊治。金门每年约有20对不孕夫妻。 (台“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