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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价铁路宣传片黑幕被揭:700余万成了回扣

2012-07-31 09:48:57海峡导报admin查看次数:641

      铁道部在未按规定公开招标的情况下,投资1850万元制作片头署名“张艺谋导演”的《中国铁路》宣传片,引发社会强烈关注。

      对此,张艺谋接受了某媒体的采访,他表示总酬劳为税后250万元,且有税单为证。谈到这次事件造成的影响,他表示“自己要反思这件事情,我希望以后如果出现类似这样的宣传片的时候,自己要认真对待,希望自己能做更多的深入的了解”。

      点名让张艺谋拍摄

      记者了解到,2009年,铁道部拟邀请张艺谋导演拍摄名为《和谐铁路》(后改名《中国铁路》)的宣传片,并通过北京新时刻影视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找到张艺谋。同年9月9日,张艺谋同意委托北京新时刻影视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拍摄制作这部宣传片。

      据参与该片拍摄的北京新时刻影视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内部人士透露,该公司未经投标便从铁道部获得宣传片的投资款,“点名让张艺谋拍摄,便通过我公司直接找到他”。

      据铁道部内部人士透露,2010年,因该宣传片制作期延长、需追加10分钟不同版本,遂北京新时刻影视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与"铁道影视音像中心"在原协议基础上签订了补充协议,追加投资300万元,总投资由1550万元调高至1850万元。

      张艺谋收250万元

      张艺谋告诉记者,铁道部和他本人之间从未就该宣传片签订任何协议,亦无任何资金往来,北京新时刻影视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作为这个项目的“中介”,分别与“铁道影视音像中心”和他本人签订了合同。

      劳务合同中显示:张艺谋负责宣传片的创意及艺术风格,并作为总导演参加前后期制作;北京新时刻影视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向张艺谋支付劳务费用为100万元人民币(税后)。

      2011年1月,因追加10分钟不同版本,双方签订补充协议。这份补充协议除标明"北京新时刻影视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追加支付张艺谋150万元"外,还特别增加了“北京新时刻影视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不得使用张艺谋的姓名、肖像进行任何商业宣传”的补充条款,但该条款与北京新时刻影视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和“铁道影视音像中心”合同中“署名‘导演张艺谋’”的内容相悖。

      张艺谋说,他多次参加宣传片创意会,提出了意见和建议"主题,我希望从人的角度贯穿、以艺术方式切入;画面,除了唯美还要自然,不能总是火车跑来跑去;音乐,要展现各地特色,在剪接的节奏上有乐感……但最终的交付完成片未经我审改便在高铁上播放,播放效果最多达到我最初构想的三分之一。"

      黑幕重重检方关注

      据北京新时刻影视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内部人士透露,除张艺谋的酬劳外,该宣传片的实际制作费用(含税)也就六七百万元,剩余的700余万元有人拿了回扣。

      铁道部政治部宣传部的一位主管负责人透露,铁道部花费1850万元拍宣传片,就是冲着张艺谋来的,不然不会支付那么多钱。但作为“中介”的北京新时刻影视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欺骗了铁道部,其与张艺谋所签合同和与铁道部所签合同相悖,肯定做了很不光彩的事情,我们要追究其法律责任。“至于1850万元,谁拿了好处,铁道部会彻查!”

      “得知投资1850万元的宣传片是违规招标,我很惊讶,虽然我不知情也无法控制,但我必须反思,要对社会有一份责任。”张艺谋表示,国家如果对这笔违规资金作进一步处置,他将全面配合,接受监督。

      记者日前从检察机关了解到,检方已查实“铁道影视音像中心”向北京新时刻影视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先后共转账三次,总金额为1400余万元,与合同约定的1850万元不符,其余400余万元去向正在追查。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竹立家认为,这次事件,从根本上暴露出宣传资金等政府消费中存在的问题:一是预算不够细化,真正体现资金流向的"项"和"目"基本没有。二是预算外资金太多,资金的体外循环过多。

      据经济参考报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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