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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园最高每月500元

2012-07-31 09:26:35海峡导报admin查看次数:598

湖里43所民办园分级收费,符合条件幼儿享最高限价

    导报讯 (记者 梁静/文 叶允平/制图 实习生 丁鹏飞 郭玉)昨日,湖里区教育局率先公布了该区实行分级收费管理的民办幼儿园名单。

    据了解,今年是第二年实行民办园分级收费管理。从昨天公布的名单看,今年湖里区共有43所(比去年的48所少了5所)已评估定级的民办园接受分级收费管理,目前已与湖里区教育局签订协议书,其中,一级园3所、二级园9所、三级园20所、基本合格园11所。

    签订协议书后,这43所民办园将严格实行保教费最高限价的规定,经评估被确认为民办一级、二级、三级和基本合格这4个等级的民办园,最高限价分别为每生每月500元、400元、300元和250元。而民办园接受分级收费管理,政府也将相应地给民办园补助。对愿意接受分级收费管理的民办园将实行动态管理,协议一学年一签。

    湖里区教育局表示,接受分级收费管理的民办幼儿园招生时,将按上述标准收费,代办费为伙食费、幼儿保健费和一次性收取的被褥餐具费(3年1次),被褥餐具在幼儿离园时是否带走由幼儿家长自主决定。

    值得一提的是,在参加分级收费管理的民办园里,只有符合条件的幼儿才可享受最高限价,符合条件的幼儿包括厦门市户籍和“四证齐全”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而“四证齐全”指的是:一、父(母)有在厦暂住1年以上的暂住证(应标明已实际居住年限,附页中应有携带子女相关记录);二、父(母)在厦务工1年以上的劳动合同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三、父(母)按照规定参加厦门市社会保险1年以上的社会保险费缴纳证明;四、幼儿出生符合国家人口计划生育政策的证明。

    不符合补助条件的幼儿,即没有“四证”的孩子,幼儿保教费收费标准可上浮20%。

    导报记者了解到,截至今年6月,湖里区在园幼儿生数共21237人,其中在11所公办园中的幼儿生数为2646人,在已批办80所民办园中的幼儿生数为1859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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