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一司法所所长因索要两条香烟被免职
2012-07-05 09:24:55潇湘晨报admin查看次数:565
本报郴州讯 近日,郴州市作风办接到投诉,北湖区原万华岩镇(现撤并成立增福街道办事处)司法所所长陈中山借调解纠纷的名义,向当事人的家属索要两条香烟。经调查核实, 陈中山利用工作之便收受他人礼品违纪事实确凿。7月3日,北湖区司法局提请区政法委作出决定,免除其职务。
经查,去年7月,原万华岩镇大树下村两位村民因建房争地发生争斗,当事人陈某涉嫌故意伤害他人被派出所拘留。在调解纠纷中,陈中山让当事人的妻子买两条香烟(价值700元),说可以“帮忙协调关系”请公安机关放人。在收受财物后,陈中山并没有兑现承诺,也没有主动退回香烟。后经有关部门督促,陈这才将烟钱700元和车费20元,支付给当事人。
北湖区作风办调查核实情况后,根据《郴州市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作风问责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建议区司法局给予免除陈中山司法所所长职务。北湖区司法局研究决定,陈中山不再担任司法所长职务,调离司法工作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