载入中...
新闻
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资讯频道 >> 药品动态 >> 查看内容

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和待遇都将提高

2012-06-06 10:48:50厦门商报admin查看次数:760

  厦门商报讯 今年,我市城乡居民医保的筹资标准和待遇水平都将提高,进一步缩小居民医保与职工医保之间的待遇差距。

  记者从昨日的访谈中了解到,近日,我市将出台《关于深化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城乡一体化建设的意见》。这一《意见》强调政府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投入的均等化,逐步缩小不同制度之间参保人员的待遇差距,实现全体市民公平享有基本医疗保险。

  这一《意见》将适当提高城乡居民医保每人每年财政补助标准和个人缴费标准;个人医疗费负担将降低,城乡居民医保门诊、住院报销水平将适当提高,通过提升居民医保待遇保障水平,进一步缩小居民医保与职工医保之间的待遇差距;还将适当提高职工、居民医保报销限额,适当提高补充医保的报销比例。

  访谈还透露,作为我市今年医改内容之一,我市将提升医疗救助水平,探索重特大疾病患者以及无负担能力患者费用保障机制,确保弱势群体和困难群体看得起病、看得好病。将取消医疗救助起付线,稳步提高封顶线,进一步提高救助对象政策范围内住院自负医疗费用救助比例,还将把尿毒症等8类大病保障和肺癌等12种大病纳入保障和救助试点范围。

已有0条评论,共有0人参与
最新评论
  • 暂时还没有评论...
0.3406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