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绵阳疑为挽60亿投资牺牲“援建学校”
此前的2010年12月10日,绵阳市国土局网站发布了上述地块的挂牌出让公告,而2011年11月底,绵阳市政府才与紫荆中学捐建方香港教联会签署了异地重建紫荆中学的备忘录,而香港特区政府至今还未同意搬迁计划
万达60亿元的投资,曾让绵阳方面绞尽脑汁,想留住“财神爷”。
香港援建绵阳紫荆民族中学(下称“紫荆中学”)被拆一事再牵出谜团。《第一财经日报》记者昨日查阅相关资料显示,绵阳市地方政府不仅存在为了留住万达投资而牺牲刚建成学校的嫌疑,而且土地出让过程“先斩后奏”。
绵阳市国土局网站公布的已成交信息显示,大连万达商业地产股份公司于2011年1月12日以3.9亿元受让涪城区金菊街A、B两个地块75020.63平方米(合112.53亩)土地。根据规划图,绵阳师范学院和紫荆中学就处于金菊街A地块。
此前的2010年12月10日,绵阳市国土局网站发布了上述地块的挂牌出让公告,而2011年11月底,绵阳市政府才与紫荆中学捐建方香港教育工作者联会(下称“香港教联会”)签署了异地重建紫荆中学的备忘录,而香港特区政府至今还未同意搬迁计划。根据2009年5月香港教联会与四川省教育厅和绵阳市政府三方签订的协议,项目改变需要提前征得三方的同意。
香港教联会主席黄均瑜日前接受本报驻香港记者采访时称,是在2011年八九月才获悉该校地块改变用途,已有发展商介入,但事前校方和绵阳市政府并未征询香港教联会和特区政府意见。“(绵阳市政府)还没征得同意就改变了用途,改变用途后才讲价。”
然而,事情远不止于此。本报记者查阅资料发现,当地政府还对这一地块变更了土地出让进程和主要规划指标。
资料显示,绵阳市国土局于2010年2月10日曾发布拍卖出让土地信息的预公告(绵国土资公告[2010]17号)。该公告拟出让5宗地,其中第一块就是涪城区金菊街地块,总面积75.270亩。该地块用途为“居住(兼容商业)”,主要规划指标为:建筑高度≤80米,建筑密度≤20%,容积率≤4.5,绿地率≥30%。
十个月后,2010年12月10日,绵阳市国土局又以挂牌出让的方式出让涪城区金菊街A、B两个地块。最终万达以3.9亿元的起始价竞得。而规划指标也进行了更改,土地用途变更为“商业(兼容居住)”,主要规划指标为:建筑高度≤100米,建筑密度商业≤60%、住宅≤18%,容积率≤5.0,绿地率≥10%。
“拍卖出让”改成“挂牌出让”,土地用途和规划指标又进行了变更,对于这一系列的变故,有网友在网上发帖称了解其中的过程,从其叙述看,此番种种变故皆因当地政府部门为了留住万达才做出上述更改。 昨日本报A5版也曾刊发报道称,万达方面因绵阳涪城区南河片区拆迁成本太高,多次要求改变地块。
上述帖子的说法没有得到绵阳市政府相关部门的确认,本报记者也联系了绵阳市国土局,并求证于绵阳市规划局总规划师何林泰,这些部门和人士都没有接受本报记者的采访,相关说法不能得到确认,谜团待解。
另据中国民航局网站4月28日发布的消息,中国民航局四川监管局收到绵阳机场的报告,绵阳机场存在疑似超高建筑。根据绵阳机场当局提供的西南勘察设计研究院测量报告,四川监管局进行了复核,超高建筑物为在建绵阳涪城万达广场,位于现有机场跑道北端2400米处,其建筑物顶端和施工塔吊最高点超出机场净空限制面、控制面,已经严重威胁飞行运行安全。
绵阳市投资促进局投资四科科长李泽前天曾向本报记者表示,原计划香港发展局人士24日会到绵阳协商紫荆中学迁建一事。不过,由于民族中学教学楼现在已经被拆除,这一计划是否有变,或者香港方面是否会就此索要捐款尚不得而知,此事如何解决善后仍需等待。
另据香港媒体报道,香港特区政府政务司司长林瑞麟将于今日至26日访问四川,其间将在香港特区支持四川地震灾后重建集体项目竣工典礼暨川港合作协议签署仪式主礼,主持与四川省政府官员举行的高层会议,并视察援建项目。
相关评论:绵阳政府应偿还香港400万援建款
据《人民日报》报道,近日,一则内容为“香港政府拨款和教育界募捐所得重建的绵阳一所中学,遭到地方当局拆毁”的网帖引发了广泛关注。记者日前从绵阳市有关部门了解到,援建的绵阳紫荆民族中学已经于2011年搬离,新校区已于2012年2月底正式动工修建。目前,香港政府正考虑向四川当地追索有关拨款。
面对社会各界包括舆论以及网友对香港政府“追捐风波”的持续关注,绵阳市政府迅速做出回应,称紫荆民族中学拆迁的原因是校舍狭小,公共设施缺乏,而且并不是一拆了之,今后将投资7000万元,将其迁建为占地更广、设施更齐全的新校园。但公众对此回应似乎不太“感冒”,质疑声音依然此起彼落。
综观媒体对香港“追捐风波”的报道,从一些新闻描述中我们不难发现许多细节问题值得人们去探究,去追问。首先,绵阳作为汶川地震的重灾区,灾后重建规划最起码要符合前瞻性要求。而不能将一个刚刚使用两年并且饱含香港政府和教育界爱心的学校轻易间化为平地。不解的是,在官方的通稿里称这所学校一无是处:“设施不足,校园狭小,教育教学无法开展”,这些情况,难道绵阳市政府在筹建学校之初,就一无所知吗?对这种建了就拆的行为,难道不应当追问吗?
特别需要注意的是,绵阳市政府认为“相邻绵阳师范学院西校区搬迁,捐赠中学因绵阳师范学院搬迁而无法再借用操场浴室等教学和生活设施。”恰是这个原因成为了援建学校不得不拆掉的最主要理由,而援建学校与商业地产项目之间到底有什么瓜葛,绵阳市政府在回应中却只字未提。
稍加检索不难发现,早在2009年10月16日,绵阳市政府就与大连万达集团,在成都举行了绵阳万达广场项目签约仪式。2011年4月,“涪城万达广场”商业住宅项目奠基,2011年元月份,绵阳师范学院西校区搬迁,而紧接着香港援建的中学也随之轰然倒下。显然,在援建学校、大学校区与地产项目三者之间,当地政府义无反顾地选择了后者,因为,60亿元的地产项目,既能带来巨大的投资拉动效应,增加大量的就业岗位,也会增加国库收入。也许更为重要的是,也能给当地主要官员带来“价值连城”的政绩。
最后不得不提及,绵阳援建项目善款是否会被受赠方顺利追回,让这场“追捐风波”早日消停下来。绵阳市政府表态中并没有作出正面回应。只是说港方援建400万港币,被放在学校“土地及土地构筑物资产处置”部分,列入新学校投资,但香港对此回应并不认同。基于这种态势和局面,特别期望香港政府能够较真,启动相关程序,向绵阳追回善款,通过追索捐赠款项,让“地产至上、拆房成瘾”的地方政府明白,捐赠不是白拿的,用捐款修建的校舍更不能说拆就拆。
此外,鉴于目前对追索捐赠行为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与罚则,所以,希望国家层面尽快立法,明确捐资建校的拆除必须征得受捐人的同意,否则,不仅要追究相关人的责任,还要无偿偿还捐款。(经济参考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