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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水扁再被起诉 起诉书逾120万字

2012-05-23 10:11:39海峡名医网admin查看次数:811

    ■陈水扁涉嫌侵占“机密公文”。

   本报讯 陈水扁涉嫌在“总统”任内侵占含机密档案在内的公文17357件,被告发侦办。据台湾《联合晚报》报道,台湾特侦组昨天上午依“侵占公务上持有物品罪”、“隐匿公务员职务上掌管之文书罪”、“违反机密保护法罪”将陈水扁起诉,如罪名确定,刑期将并入扁正在坐监服刑的刑期。

   这份起诉书分为3大册,共1221页,字数多达120 多万字,创下台湾“司法”纪录。特侦组同时认定,扁侵占公文有两个目的:一是要撰写回忆录,另一个是他要搜集李登辉、连战、宋楚瑜等人的“黑资料”。

   扁涉及侵占隐匿的17357件公文中,特侦组协请33个“部会”会勘43天,认定扁侵占或隐匿“一般机密”公文的比例为64%,与“国家机密”有关的则为20%,有3419件。扁在16次接受侦讯时,均矢口否认涉案,称是部属处理公文,与他无干,但不被检方采信。

   特侦组引用的3个“法条”中,以“隐匿公务员职务上掌管之文书罪”刑度最重,最高可判5年徒刑;再因扁是公务员,加重二分之一刑度,因此,扁最高将被判处7年6个月。这是特侦组2008年扁卸任后连续就公务机要费案、龙潭弊案、二次金改案之后,又一次起诉扁。

   特侦组在量刑意见中指出,扁当时是台当局最高领导人,侵占隐匿公文数量庞大,危害很大,且犯后卸责,诿过给幕僚,原应求处重刑,但因其卸任即身陷囹圄,资料并未外泄,所以请法官量处适当之刑。

   陈水扁涉侵占公文等案,于2010年9月经时任“总统府秘书长”的廖了以告发,特侦组三度搜索扁办查扣共102箱证物。对于起诉时机是在5月20日马英九第二任就职后,特侦组发言人陈宏达强调,起诉的时间点与此无关。

   【延伸阅读】

   扁搜集政敌“黑资料” 为应付自身弊案

   被查办侵占公文,陈水扁声称是写回忆录。不过,特侦组指出,陈水扁犯罪目的不像他说的轻描淡写,而是将手伸进“司法”,搜集不利于李登辉、连战、马英九及宋楚瑜等政治人物的“黑资料”,一方面想转移自身涉贪的焦点,且将资料作为扁案诉讼的攻防用途。

   前“调查局长”叶盛茂作证时说:“多件文件均是在‘调查局长’任内,依扁的指示扣押的,特别针对李登辉的相关案件。”扁办前秘书陈心怡也证称:“与李登辉有关的奉天专案及新瑞都的报告,这些资料的部分应是陈水扁自己保管的。”

   扁2008年8月14日开记者会坦承有选举结余汇往海外,并扯出李登辉、连战、马英九、宋楚瑜。特侦组根据扣案文件,认定扁的发言就是根据侵占的公文内容而说的。

   扁当时表示,查兴票案时,宋楚瑜也汇3.8亿元(新台币,下同)到海外。他并说查新瑞都案时,李登辉也利用人头汇出10亿元左右,还说连战在海外投资置产,所以马萧阵营一定有少报的政治献金,请特侦组一并查办。

   特侦组检查卷证指出,陈水扁先特意针对李登辉相关不法事证搜集笔录,事后又在处理自己及家族涉及贪渎、洗钱弊案时,将扣案文书提供给检察官或通过媒体公之于世,借此转移舆论焦点。特侦组认为,扁的目的是在搜集相关政治人物的不利事证,并作应付自身弊案之诉讼攻防之用。 

   已定谳刑期达17.5年
   扁最多服刑20年

   ■特侦组调查时,扣押陈水扁疑似内装公文的密封纸箱。(资料照片)

   陈致中20日才在呛马大游行中插一脚,要求“释放陈水扁”,昨天上午特侦组就起诉扁侵占上万件“机密公文”,其罪状又多了一条。目前陈水扁已定谳的案子刑期达17.5年,就有期徒刑执行上限的限制,他未来只要涉犯的官司都是以有期徒刑定谳,包括本件违反“机密保护法”,顶多服刑20年。

   扁的官司又多了一起,看在扁迷乃至扁家成员眼里,恐怕已经没了感觉。扁家勾结“本土社团”及泛绿“立委”,从保外就医到“特赦”议题操作,目的无非是要跳脱司法营救陈水扁。不管官司有多少,在扁迷心中,这些罪状都是“司法迫害”的政治问题。

   细数扁的罪状,定谳的案件是他涉犯龙潭购地案,受贿4亿元新台币;至于二次金改案及公务机要费案,目前仍在司法缠讼中,尚未定谳。但扁是贪污犯,已是不争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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