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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妇女伪造档案参保赚282万 每单最高6万酬劳

2012-05-19 08:51:13羊城晚报admin查看次数:514

    羊城晚报讯 记者罗坪报道:6名妇女通过合作的方式,私自伪造他人人事档案,在录入广州社保信息系统后助其参保。其中从中收受办理费牟取私利总计282万余元,最终骗得广州社保中心发放失业待遇3万余元。17日,6名涉案妇女被控涉嫌诈骗罪,在越秀区法院开庭受审。涉案人员称愿将从中牟利的282万元如数退还被害人。

    每单最高收6万酬劳

    据检方指控称,被告人周某斯、丁慧林、金枝明、李韶琳等六名妇女,自2008年起在广州对外宣传“可为不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提前办理领取社会保险待遇”,但要向参保人员收取1万到6万元不等作为酬劳。随后,由被告人丁慧林、金枝明、李韶琳等5人负责向参保人员收取人事档案及酬劳。

    这之后,再经周某斯负责在人事档案中伪造、添加《广州市职工连续工龄审核表》等资料,以达到增加参保人员的社会保险缴费年限。最后经由被告人丁慧林、金枝明、李韶琳等人或参保人员依据上述伪造的人事档案,到广州市社保中心办理录入虚假的社会保险缴费年限。6名被告人以上述诈骗方法,共骗得广州市社保中心发放的社保待遇总计33856元。

    被告均为大龄妇女

    其中,被告人周某斯从中牟利240余万。周某斯在庭前供述称,自己替他人伪造人事档案共办理过100多宗。案发之后,她已经将涉案资金如数交押或退还。此外被告人丁慧林非法谋取人民币25万元;而作为广州红海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社保结算中心职员,金枝明在整个诈骗案中也牟利7万元;其他四人各自牟利6万至1.4万不等,涉案共计282万元。去年3月7日,6名被告人陆续被抓捕归案。

    昨日庭审中,6名被告人均为大龄妇女,最大者高某斯已61岁。其皆在庭前忏悔,表示愿意将涉案钱财如数退还。据悉,涉案的282万中,至少已有257万退还。目前,该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一被告曾任职社保中心

    被控的6名妇女中56岁的金枝明,原系广州红海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社保中心职员。其在涉嫌的诈骗案中,被指承担了一定的通联角色。据检察机关指控,2007年下半年,金枝明在广州社保中心办公室,交给另一被告人周某斯三份人事档案:让她熟悉并复印档案资料,为办理“视同缴费年限”伪造人事档案做准备。

    同年年底,被告人丁慧林为助其高中同学邝某办理“视同缴费年限”,找到其朋友金枝明帮忙。随后金枝明让她与此前交代过的周某斯取得联系,让邝某将个人户口资料、履历给周某斯。周某斯以之前准备好的《广州市职工连续工龄审核表》等资料为样板,到人民南路找人私刻两枚公章。之后再找人伪造空白的《广州市职工连续工龄审核表》及其他资料。

    过了半月,周某斯将伪造好的人事档案交给金枝明,再由其找人将邝某的假“视同缴费年限”信息录入广州市社保信息系统。其间,金枝明在周某斯的办公室递送12000元作为手续费。案发后,金枝明被控利用在广州社保基金中心工作的职务之便,录入伪造的“视同缴费年限”审核表约16份,涉案资金7万余元。(涉案人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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