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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一男子为领结婚证偷刻女友父母印章 遭起诉

2012-05-18 11:55:33中国新闻网admin查看次数:621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湾苗栗县20岁徐姓男子与17岁少女相恋想婚,怕女方父母反对,便自行刻印少女父母印章,至户政事务所办理结婚登记,少女家长发现后报警;男子17日因伪造文书遭检方声请简判。

  苗栗县公馆乡20岁徐姓男子去年10月想与交往1年多的17岁少女结婚,但根据“民法”规定,未成年人结婚,应得法定代理人同意,两人于是瞒着父母到印章店刻印女方父母及兄长的印章,随后至公馆乡户政事务所办理结婚登记。

  检方指出,男子与少女将擅自刻印的印章盖妥结婚书约后,连同户口簿、身份证及印章等填具结婚登记申请书,让承办人不疑有他,完成两人结婚登记。

  1个月后,少女父亲有事要用户口簿,在家中遍寻不着,于是前往户政单位申办,这才发现,原来女儿早已结婚,并将住址迁移至苗栗市。

  少女家长气炸,报警处理,对徐姓男子提出妨害家庭告诉。

  苗栗地检署认为,少女与男子两情相悦,是出于自愿搬至徐男住处同居,且离家期间身体、意志及行动自由未受拘束,因此,不构成“刑法”第240条第1项和诱罪;但男子另外涉及“刑法”伪造文书罪、使公务员登载不实等罪嫌。

  检方17日侦查终结,起诉徐男,并向法院声请简易判决处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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