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海高速漳浦段发生惨烈车祸 5死11伤
厦门商报讯 记者 | 倪立婧 刘平 通讯员 | 肖和勇 龙湖
昨天凌晨2点半左右,沈海高速公路广东往漳州方向的漳浦县沙西镇境内发生一起车祸。一辆从广东广州开往浙江温州的双层卧铺大巴行至该路段时,为了避让一辆车,冲出护栏,翻入路边农田中。事故造成3人当场死亡、2人送医后抢救无效死亡,另有11名司乘人员不同程度受伤。
回放:大巴翻下4米高公路
昨天记者来到现场时,事故车辆已经被拉离了现场。这里距高速公路路面大约有4米多高。在一旁的农田旁,残留着各种物品,包括乘客的行李等。现场旁边的一条河上,漂着一层油渍,留有刺鼻的汽油味。河边的护栏已被大巴砸弯,一棵碗口粗大树的枝干也被砸了下来。
漳浦县沙西镇湾溪村村民林玉辉告诉记者,当时他听到“嘭”的一声,还以为发生地震了。得知是车祸后,十多个村民都拿着手电筒跑去帮忙。“我们到场后,我赶紧打电话报警。”
村民林阿阳说,发生事故的是一辆红色大巴,车子冲过高速公路的护栏,翻落在农田。“有些人自己爬了出来,都吓得拼命哭。”村民们听到大巴里传来救命声,于是开始救援乘客。
林阿阳说,当时大巴的后挡风玻璃是破的,他们顺着这个通道爬到车里面,把能拉出来的人先拉出来。“我也不记得拉了多少人出来,当时只想着赶快救人。”
当时有很多人被卧铺车的床铺压住,村民们就把这些床铺挪开,尽量救人。“有的人拉出来时,手都断了。还有一些人血肉模糊,惨不忍睹。”为了救这些伤员,林阿阳的手脚多处都受了些皮外伤,大多是被玻璃划破的。
救援:13人被困3人当场身亡
虽然村民救出了一些乘客,但还有些乘客被困在车内。当地消防、交警、医疗、路政、边防等部门陆续赶到现场处置。距离事故现场较近的漳州市云霄县消防大队快速出动3部消防车及17名消防员参与救援。当时,仍有13人仍被困在大巴内,生死不明。
消防人员发现,车内多数人员被困在车体前半段。消防员首先对车头部位实施破拆,将玻璃碎片等杂物清理出来,开辟出救援通道。随后,消防官兵从车头爬入车内。
经过约90分钟的紧张救援,10名被困人员相继获救。但有3人被发现时,已经没有生命迹象。
事发后,高速公路一度被封锁。昨日7:30,事故现场清理工作结束,沈海高速恢复正常通车。
原因:避让事故车而侧翻
据了解,事发车上共有41名司乘人员,包括两个免票的小孩,所幸两个小孩只受了些皮外伤。这辆车是前天18时从广州出发的,原本昨天中午就可以到达温州。
昨天,记者从漳州高速公路支队了解到。事发客车的牌照为浙C09000,驾驶员王某是黑龙江人。此前,一辆普通小型客车因发生事故,停在快车道上,这辆大巴为了避让小客车,冲出高速公路的右护栏,侧翻在边沟上。
小客车的车牌号为粤B858G8,驾驶员是广西人庞某。事故具体原因,警方还在调查之中。
至于小客车停在快车道时有没有打警示灯,伤员表示没看到打灯,但此说法未得到交警方面的证实。
亲历者说:像做了一场噩梦
王建佐是香港人,他带着妻子和儿子,乘坐这辆大巴从广州回温州老家。他告诉记者,以前他也坐过这趟车,感觉还比较安全,从没想过会出这种事。
王建佐睡在车子的上铺,此前他已经睡了一觉,准备去上厕所。正在下楼梯时,王建佐的脚还没有踩到地板,就觉得身子往右倾斜,接着就是一阵眩晕,感觉到车子已经翻了。
林小姐带着孩子一起去广州过“五一”,也坐这辆车回家。她的伤不重,身上染了很多血,“那些血都是别人的。”她告诉记者,当时她还在睡觉,一下子惊醒过来,“我还以为是做了一场噩梦。”记者注意到,她还打着赤脚,“鞋子都不知道去哪里了。因为大家都在卧铺上睡觉,都找不到鞋子。”
同时,记者找到了大巴的驾驶员王某,他全身多处受伤,伤情比较重,但是他表示不愿意接受记者采访。
一些伤员告诉记者,当时大巴车的速度有点快,可能是司机突然发现路中间停着一辆车子,方向盘打得太急了,才出现意外。(倪立婧)
盘点
沈海高速事故频发
今年1月11日23时许 林某驾驶轿车从诏安往漳州方向行驶,行至沈海高速漳浦县境内时,在主车道上撞向前方一部重型半挂牵引车尾部,造成轿车上的4名乘员当场死亡,2名驾乘人员受伤。
去年12月27日5:30许 沈海高速漳州市漳浦县旧镇往福州方向两公里处,一辆满载铁架的挂车与一辆运载20吨涂料的挂车发生追尾事故。载铁架的挂车车头严重变形并起火,快速蔓延的火势引燃了前面挂车车厢内的涂料。
去年12月19日1时许 沈海高速漳州龙海岳岭隧道口,一辆蓝色货车在行驶途中,司机突然发现一醉汉在高速路上拦车,便将车停在紧急停车道,随后警方赶到准备带走醉汉时,警车被一辆白色货车撞上,冲出高速公路。
去年4月22日9时许 沈海高速公路漳州常山入口处附近一辆大卡车与一辆面包车相撞,途经此段的一辆摩托车避让不及,翻入路边排水沟中。事故造成面包车内3人被困,摩托车司机伤势严重。
分析
多发生在夜间凌晨
这些事故几乎都发生在夜间或凌晨。交警分析,夜间行车发生事故一般有两类:一类是与行进车追尾相撞,一类是停靠车追尾相撞。
造成夜间高速公路事故多的原因有很多。一来夜间车辆少,驾驶员心理上十分容易松懈,也容易疲劳。二来夜间视野很差,尤其是在高速行驶中,路灯照明提供的视野有限,加之道路周围又没有丰富的城市照明设施。
交警提醒车主,夜间行驶的时速,通常要比白天同样的交通条件下降低10公里左右。夜间行车,除万不得已外,应当避免在路边停靠车辆,更应避免在正常行车道上停车。
如果驾驶员在高速路上遇到意外,一定要记得以下几点:车辆一定要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在车后150米以外设置三角警告标志,人员应迅速撤离至护栏外等安全地带,并尽快报警。
高速行车应保持车距
记者从厦门高速交警了解到,按照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即使发生交通事故,车辆也不能停在快速车道上,除非车辆发生故障不能移动。此时,驾驶员应在故障车来车方向150米外,放置三角警示牌,此后人要赶快离开快速道到护栏外。否则,一旦发生事故,就要负主要责任。
交警介绍,这次事故中,大客车躲避不及,一方面也说明这辆车速度较快。交警提醒,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一定不要超速。同时,车速超过每小时100公里时,应当与同车道前车保持100米以上的距离,车速低于每小时100公里时,与同车道前车距离可以适当缩短,但最小距离不得少于50米。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遇有雾、雨、雪、沙尘、冰雹等低能见度气象条件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能见度小于200米时,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和前后位灯,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60公里,与同车道前车保持100米以上的距离;
能见度小于100米时,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前后位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40公里,与同车道前车保持50米以上的距离;
能见度小于50米时,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前后位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20公里,并从最近的出口尽快驶离高速公路。
另外,交警提醒,不少车主由于不熟悉路况,经常会在高速路口停车打电话、查地图,或者开过高速路口后倒车,这种情况极易导致追尾发生。因此,车主出行前一定要掌握当地交通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