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剂师因摘条幅被打昏 现场民警称“没看见”
当事人称曾向民警求救,但民警未采取行动阻止行凶
出警民警说,现场比较乱,没注意到有伤害案发生
□记者 周广现 实习生 李帅 文图
本报讯 “4月24日上午,在荥阳市妇幼保健院门口发生一起伤害案,该院的一位药剂师鼻子被打骨折,当时荥阳市公安局的两位民警就在打人现场,民警眼瞅着打人,这太不可思议了!”连日来,不断有荥阳市民向本报反映。
【多人证实】
伤害案发生时民警在打人现场
昨天上午,在荥阳市人民医院神经外科病房,记者见到了被打的荥阳市妇幼保健院药剂师时建甫,病历上显示:时建甫鼻子被打骨折,左眼球有钝挫伤,视网膜震荡,眼睑皮下出血,面部有多处外伤。
时建甫给记者讲述了他被打的经过,他说,4月24日上午,他正在药房里给人拿药,突然医院通知说,有人和医院产生医疗纠纷,在医院门口扯起了条幅,让男职工到门口去把条幅去掉。
他到医院门口一看,见门口扯着一个条幅,旁边还有不少人,一辆警车也停在医院门口。他上去拉条幅,突然上来一群人想打他,他赶紧向警车跑去,向一位民警求救,但这位民警只是说“不要打,不要打”,没有任何阻止的行为。那群人来到警车前,对他大打出手,他当即被打昏在地,后来就什么都不知道了。
昨天下午,在荥阳市妇幼保健院,多位该院职工证实打人现场有两位荥阳市公安局的民警在场。该院一位姓张的职工说,120急救车来到现场后,急救人员需要在现场的民警做个证,她到警车前去求情,说医院职工被打伤了,你们过去看一下做个证吧,但一位民警说:“我又不是医生,过去看啥。”两位民警始终没过去,也不愿做证。
在荥阳市妇幼保健院门口,记者还走访了多位非荥阳市妇幼保健院职工的目击者,他们都说,在打人现场两位民警没有做任何制止打人事件发生的行为。“民警眼瞅着打人,还有谁能来当我们的保护神?”很多市民不安地说。
【现场民警称】
“没注意到有打人的事”
昨天下午近3时,记者离开时建甫时,他说3天过去了,还没有任何民警来找他做调查。
昨天下午3时30分,记者来到荥阳市公安局京城路派出所,当时出现场的就是该派出所民警。记者说明来意后,该所王(音)副所长说,没有荥阳市公安局宣传科的通知,他不会接受记者采访。
昨天下午4时许,记者来到荥阳市公安局,经该局宣传科一位工作人员的协调,京城路派出所郭(音)副所长接受了采访。他说,他是4月24日上午9点08分接的警,5分钟后,他和另一位民警韩(音)某来到荥阳市妇幼保健院门口,发现现场比较乱,不过,没注意到有伤害案发生,他是后来才知道那里发生伤害案了。他同时说,和医院有纠纷的一方也有人受伤。
郭副所长否认了时建甫向他们求救的事,也否认了荥阳市妇幼保健院职工张女士要求他们过去为急救医生做证的事。
记者昨天下午从荥阳市120急救中心了解到,4月24日上午9点19分该中心接到求救电话,说在荥阳市妇幼保健院门口有一个人被打伤,后来,120急救车从这个地方只拉走了时建甫一人。
【律师认为】
现场民警严重渎职
“就像医生的职责是给病人看病一样,民警的职责就是阻止违法犯罪行为发生。民警眼瞅着打人行为发生而不加以制止,这是一种严重的渎职行为。”河南国基律师事务所主任李晴川律师说。
李晴川说,按照《警察法》的规定,如果人民警察玩忽职守,不履行法定义务,应当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等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还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建议上级公安机关彻查此事,对不作为的当事民警严肃处理,给受害者一个说法,给现场目击打人事件的市民一个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