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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交大学生提申请求公开53个部门官员工资

2012-04-18 08:53:40新京报admin查看次数:538

      新京报讯(记者蒋彦鑫 实习生朱程强)近日,上海交通大学25岁研究生雷闯向卫生部等53个中央部门,提交信息公开申请,要求公布各部门部长(局长、主任)2011年全年工资总额和工资构成情况。

      53份申请已提交

      雷闯是上海交通大学化学化工学院的研究生。4月13日,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他通过特快专递向国家烟草局、卫生部等53个中央部门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信,要求申请公开53位部长(局长)在去年的全年工资总额及工资的各项具体金额。

      据悉,涉及的53个中央部门分别为,国务院组成部门、国务院直属特设机构、国务院直属机构和国务院部委管理的国家局,包括国家发改委、科技部、教育部等单位。

      对于申请公开的依据,雷闯表示,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九条,行政机关对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和参与的,应该予以公开。

      已有部门电话回应

      雷闯表示,截至昨日,已经收到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电话,对方表示已经收到申请,并询问了申请内容的目的和用途。

      雷闯介绍说,该工作人员表示,由于该单位的局长是卫生部副部长,工资由卫生部发放,因此公开的权限在卫生部。“我要求他们书面回复,对方表示需要研究,因此并没有完全拒绝我。我等待他们的答复。”

      ■ 专家说法

      官员工资不属公开范畴

      全国人大代表韩德云连续6年提交“关于建立官员财产公开制度的建议”。同时,2009年初以来,新疆阿勒泰、浙江慈溪、湖南浏阳、安徽庐江等国内几地的官员财产公示也在试点,国家也提出要实行官员财产申报,但对全国而言,依然尚未开头。

      对于官员财产公开,中央财经大学财政学系主任曾康华表示,这个问题比较复杂,涉及现行的制度安排,从我国来说,并没有这方面的制度基础。但总的来说,并无技术难题。

      昨日,曾康华以及全国人大代表叶青(微博)等均表示,按照现有规定,官员个人工资应该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范畴。目前,国家在一定范围内,实行了领导干部家庭财产收入登记制度,但只是小范围进行,并非向公众进行公开。

      曾康华表示,部级领导公开工资,当前确实存在难题。

      ■ 新闻背景

      北京24部门公布工资

      北京24个政府部门在2012年预算“基本支出”一项中,公布了工资福利、个人和家庭补助等事项。核算得知,人均工资福利最高为北京政法职业学院,为11.98万元;其次为北京市委《前线》杂志社,为10.57万元。最低为市政府办公厅(财务处),为4.6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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