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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士兵“奸杀女童”冤死案涉案人免遭起诉

2012-04-01 10:44:51中新网admin查看次数:1038

      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台湾空军士兵江国庆所谓“奸杀女童”冤死案,检方以追诉权时效完成,不起诉当时的台空军司令陈肇敏等人,引发各界议论。台湾高等检察署将江国庆案发回台北检方续查,台北检方日前已二度讯问陈肇敏、柯仲庆等7名被告,正就其中的法律争议进行深究,陈肇敏等人是否会遭起诉?近日将会揭晓。

      据了解,陈肇敏在检方二度讯问时,仍辩称当年他不知江国庆遭刑求。陈肇敏七人供词,与先前调查几乎无异。

      目前检方正厘清陈肇敏等人是否构成滥权追诉致死罪、私行拘禁致死罪或杀人罪,若构成犯罪要件,检方将因追诉权时效未消灭,重新追诉处罚,否则仍会以不起诉结案。但依法还须再送高检署再议。

      16年前发生的台空军作战司令部女童遭奸杀案,经检方重启调查后,证实江国庆遭冤杀。陈肇敏等9名与本案有关的军官,检方以罪嫌不足及时效完成,对9人不起诉。

      事后,检方依职权送高检署再议,江国庆母亲王彩莲不服结果,认应追究陈肇敏等人刑责,也声请再议。

      高检署在2011年以检方未审酌陈肇敏是否涉及滥权追诉致死罪、私行拘禁致死罪、以及是否构成杀人罪的不纯正不作为犯,将本案发回续查,要台北检方补强这些法律争议后再结案。

      9名被告中何祖耀、李植仁已死亡,江母未对两人声请再议,两人不起诉确定,其余陈肇敏7人均发回续查,检方并一并查明前“立委”邱毅告发杀人罪部分。

      检察官日前陆续传唤陈肇敏7人调查,至于曾以证人身份出庭的前台湾空军政战部主任李天羽,检方这次未再传唤他作证。

      据了解,全案关键在于陈肇敏当时对江国庆实施禁闭处分,让部属取得不具任意性的自白,判处死刑并执行,陈肇敏是否“客观上能预见”江国庆遭执行枪决之结果,构成滥权追诉致死罪、私行拘禁致死罪?以及陈是否适用杀人罪不纯正不作为犯规定?这些法律争议将决定本案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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