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次报案均未破公司发微博向派出所“道歉”
前天晚上,龙海市港尾镇的一家房地产公司,在微博上发了一封所谓的“道歉信”,称公司两年来被盗7次,无一次破案,以“道歉”的形式揶揄派出所“不作为”。
相关派出所的张所长回应说,未能破案愿意接受批评,但是觉得发帖人是在恶意炒作,给当地带来不良的影响。
事件
发微博“郑重道歉”
记者看到,这封题为“关于向龙海市公安局港尾派出所长的公开道歉书”已经在微博上被转发了数百次,上面还盖有企业公章,落款为漳州市某房地产公司。
信中大意为,“首先,今天因我司石材被盗,再次向您报案造成您的生气,我司郑重向您道歉!望大人不计小人过!”并称,公司一而再、再而三向该所报案共7次,“虽然都破不了案,但给贵所造成很大的麻烦及不良的影响,难怪我司至今第三期无法开工,因港尾镇的治安越来越差,工程队一听到港尾,多点钱给人家也不敢来承建”。
在信件的结尾,还标注有“抄送:上级领导及人民群众各大报社及网站”等字样。
不过,据记者了解,信中所说的“港尾派出所”并不存在,该公司所在辖区派出所应为“梅市派出所”。
房产商
多次不破案还遭所长斥责
昨日,记者联系上了发布微博的漳州某房地产公司负责人黄先生。黄先生告诉记者,自从公司在港尾投资建设以来,在两年多的时间里,共被盗7次,电表箱一次、电线两次、电脑一次、钢材两次,包含前天石材被偷一次,总损失五六万元。每次都是向梅市派出所报案,每次派出所民警都会过来拍照取证、做笔录,但是至今未破获一起案件。
前天上午8点多,黄先生得知,摆在工地门口的四五方石材被人装车要运走,就又再次打电话报警。民警过来后,待了一会儿就走了。为此,黄先生感到十分不满,就打电话给所长,认为民警应该先将石头卸下来,而不是拍个照就走。所长当时责怪说:“不是我们的事情,你们还报案,什么事情都报案。”
最后,黄先生叫了一些人把石材卸下来,并于前天晚上在微博上发了道歉信,并发彩信给所长,但所长一直没有回应他。
派出所
要投诉请走正规渠道
记者随即联系梅市派出所的张所长。他告诉记者,自己刚刚向龙海市公安局局长汇报此事,目前不知道黄先生的目的是什么,他也不打算进行回应,“民警又不是听他指挥,但该做的事肯定会去做。如果要投诉我们,公安部门有畅通的渠道,可以去处理。我们有督查、监察部门”。
张所长又说,也可能是这家公司想把楼盘炒作起来,但说治安不好,他的楼盘怎么卖得出去?
至于前天上午石材的情况,张所长说,那些石头本来就是村里面的,村民要怎么处理是正常的。“如果是你的合法财产,我们肯定给你保护”。黄先生可能觉得民警没有按照他的意思去做,就在网上炒作。
至于黄先生所反映的被盗案件,张所长说,派出所民警按程序处理了,也在努力侦查,该做的全部会去做。
“如果是批评我们没破案,我们接受批评。”张所长称,港尾治安好不好,黄先生一个人说话不算,每个乡镇存在或多或少的案件,但是很多工厂都落地在港尾,治安好不好,坏不坏,可以跟群众了解,可以到公安局里求证,看看港尾镇的治安综合考评摆在第几位。
记者 刘东航 郑超
【网友观点】
对当地警方的形象
已有不良影响
不少网友转发此微博并评论说,不知道所长为什么生气,“难道有什么难言之隐?”
网友“李永安律师”则认为,这家房产公司未来很可能要面临法律诉讼,“如果派出所按照法律规定履行职责,只是因为客观原因未能破案,那么将公司无法开工、当地治安等问题归责派出所,明显不当,对龙海警方的形象已产生不良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