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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村卫生所看病可享500元免费药

2012-03-31 08:59:24厦门商报admin查看次数:801

厦门市还将定向培养乡村医生

  商报讯( 记者 陈淑君 通讯员 林赐文)居民到岛外卫生所看病,一年可享受500元免费药物。昨日,记者从市卫生局了解到,我市印发《厦门市镇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了乡村医生职责,以及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等。

  市卫生局基妇处处长周文,昨日对《方案》的几大亮点进行了解读。 

  每年报销500元药费

  “居民到岛外卫生所看病,挂号只要交1元,医保可支付7.5元。使用基本药物制度内的药品,500元以内是免费的。”周文介绍,纳入一体化管理的乡村卫生所纳入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并直接接入厦门市市民健康信息系统平台,使农村居民在村卫生所的就诊记录也能统一保存到个人健康信息档案。

  此外,村卫生所收取的一般诊疗费和使用的基本药物纳入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城乡居民门诊就医发生国家基本药物的药品费用,每人每年不超过500元部分由社会统筹医疗基金全额报销。 

  镇卫生院管村卫生所

  据介绍,继岛内大医院托管社区医院后,岛外镇村医疗也实行镇村一体化管理,由镇卫生院对村卫生所的人员、业务、药械、信息和绩效考核等方面予以规范管理,简称“五统一两独立”(统一人员、统一业务、统一药械、统一绩效、统一信息管理,法律责任及财务核算独立)。

  村卫生所承担行政村的公共卫生服务及一般疾病的初级诊治,纳入医疗保险范围,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取消药品加成,实行零差率销售。

  年底建成170个卫生所

  我市按照每所村卫生所建筑面积200平方米的标准,投入建设经费20万元/所,设备2万元/所,实施标准化村卫生所建设。计划至2012年底建成170所,至2015年底完成全部近300个村卫生所的标准化建设。

  乡村医生每月有补助

  实行基本药物制度后,卫生所不再靠卖药挣钱。政府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对每个参加镇村一体化管理的乡村医生每月给予执行基本药物制度补助2000元。

  我市将每年定向扶持培养50名大专学生,到村卫生服务机构服务。培养对象参加全国高考,由委培学校按大专定向招生政策择优录取,参加临床医学专业学习,学制三年,毕业获得临床医学大专学历后由市卫生局统一安排到三级医院进行规范化培训,依法参加国家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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